送巨超僧自焦山移主山陰玉笥山方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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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2:20

送巨超僧自焦山移主山陰玉笥山方丈序

余自辛酉歲六月,始識焦山僧巨超,與之久處,知其心性明澈,雖不渉世事,而于世事無不周悉,與世人交,亦不離不合,而皆得所以自處。余心識之。今歲春,巨超以其鄉賢士大夫敦請之殷,將自焦山移主山陰玉笥山方丈,適余亦自洋川書院移講席于揚州梅花嶺,巨超來謁别,并乞一言以贈其行。

夫巨超,浙人也,今歸主鄉山方丈,與昔人之官鄉郡無以異矣。余家陽湖,距䢴上亦咫尺,今之移講席于梅花嶺也,與宋士夫之乞就近宮觀亦無以異。不知實則有不然者。昔人之官鄉郡,或委政上佐,或責成判司?,皆食其祿而不預其事。至宋人之乞就近宮觀,亦不過資其祿糈,雖有提舉㸃檢之名,實亦無一事也。而主方丈則不然。今玉笥山雲門寺爲浙東勝地,寺以內焚修諷誦者,率不下數十百人。其禪律之精進,梵誦之嚴整,均視一人爲統率。脫聚數十百不守戒律之人,而彼敎中不能檢押,適有一破度敗律者,則將誰任其咎矣。主書院講席者亦然。揚州爲東南名郡,四方之士來肄業者,亦不下數十百人。其學業之勤惰,品詣之純雜,亦視一人爲歩趨,脫聚數十百,不知勤學不識立品之人,而爲其師者不能訓化,適有一踰閑蕩檢者,則又誰主其責矣。然則不知者,或以方丈爲高僧習靜之區,講席爲士大夫養閑之地,又豈知各有專責,與爲所必當爲者。余與巨超又何得不彼此相朂哉。然余居山中久,踈懶益甚,驟居南北衝要,酬應紛沓,心實苦之。或不久卽當謝去。而巨超之歸主鄉山也,㑹稽之松栢,鑑湖之魚鳥,禪定之後,顧而樂之,其所得又豈余所可希其萬一哉。其行速。因率書所見以爲之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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