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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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08

銅仁

元爲銅人大小江等處軍民長官司,洪武初改爲銅仁長官司。永樂十一年置銅仁府,萬暦二十六年始改銅仁長官司爲縣治。領長官司五:曰省溪,曰提溪,曰大萬山,曰烏羅,曰平頭著可。烏羅者,本永樂時分置貴州八府之一也。所屬有朗溪長官司、答意長官司、治古長官司,而平頭著可長官司亦隸焉。宣德五年烏羅知府嚴律己言:“所屬治古、答意二長官石各野等聚衆出没銅仁、平頭、瓮橋諸處,誘脅蠻賊石雞娘并筸子坪長官吳畢郎等共爲亂,招撫不從。緣其地與鎭溪、酉陽諸蠻接境,恐相煽爲亂。請調官土軍分據要地,絶其糧道,且捕且撫。事平之後,宜置衛所巡司以守之。”事聞,命總兵官蕭授及鎭巡諸司議。於是授築二十四堡,環其地守之。兵力分,卒難扞禦。賊四出劫掠,殺清浪衛鎭撫葉受,勢益獗。七年,巡按御史以聞,且言:“生苗之地不過三百餘里,乞别遣良將督諸軍殄滅。”授言:“殘苗吳不爾等遁入筸子坪,結生苗龍不登等攻劫湖廣五寨及白崖諸寨,爲患滋甚。宜令川、湖、貴州接境諸官軍土兵分路併力攻勦,庶除邊患。”從之。既降敕諭授言:“暴師久,恐蹉跌爲蠻羞。或撫或勦,朕觀成功,不從中制。”八年授奏言:“臣受命統率諸軍進攻賊巢,破新郎等寨,前後生禽賊首吳不跳等二百一十二人,斬吳不爾、王老虎、龍安軸等五百九十餘級,皆梟以徇,餘黨悉平。還所掠軍民男婦九十八口,悉給所親。獲賊婦女幼弱一千六百餘口,以給從征將士,并械吳不跳等獻京師。”帝顧謂侍臣曰:“蠻苗好亂,自取滅亡,然於朕心不能無惻然也。”授威服南荒,前後凡二十餘年。

正統三年革烏羅府所屬治古、

答意二長官司。亂後殘民無幾,亦并革之。以烏羅平頭著可隸銅仁,以朗溪隸思南,從巡按御史請也。景泰七年,平頭著可長官司奏其地多爲蠻賊侵害,乞立土城固守。從之。

成化十一年,總兵官李震奏:“烏羅苗人石全州妄稱元末明氏子孫,僭稱明王,糾衆於執銀等處作亂,鄰洞多應之。”因調官軍往勦。石全州已就禽,而諸苗攻劫未已。命鎭巡官設策撫捕,未幾平。

嘉靖二十二年,

平頭苗賊龍桑科作亂,流劫湖廣桂陽間,甚獗。帝以諸苗再叛,責激亂者,而起都御史萬鏜往討之。明年,鏜奏叛苗以次殄滅,惟龍母叟雖降,然其罪大,宜置重典。命安置遼東。未幾,龍子賢復叛。二十六年,湖貴巡按御史奏官軍討賊不力,降旨切責。三十九年,總兵官石邦憲勦之,禽首惡龍老羅等,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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