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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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33
鴻鴈
論曰:詩所剌美,或取物以爲喻,則必先道其物,次言所剌美之事者多矣。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又如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其服者是也。詩非一人之作,體各不同,雖不盡如此,然如此者多也。鴻鴈詩云:鴻鴈于飛,肅肅其羽;之子于征,劬勞于野。以文義考之,當是以鴻鴈比之子,而康成不然,乃謂鴻鴈知辟隂就陽,喻民知就有道之子,自是侯伯?士之述職者。上下文不相須,豈成文理?鄭於三章所解皆然,則一篇之義皆失也。
本義曰:厲王之時,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宣王之興,遣其臣四出于野,勞來還定安集之。至于矜寡,使皆得其所。其所遣使臣奔走于外,如鴻鴈之飛,其羽聲肅然而勞其體也。其二章言使臣暫止,爲民營築居室,其暫止於野也,如鴻鴈集于澤爾。其卒章云哀鳴嗸嗸者,以比使臣自訴也。其自訴云哲人知我者,謂我以君命安集流民,而不憚劬勞爾。愚人不知我者,謂我好興役動衆爲驕奢也。或謂據序言美宣王,而此詩之說但述使臣,疑非本義。且使離散之民還定安集者,由宣王能遣人以恩意勞來之也。天子之尊,必不自往。作序者不言遣使,以不待言而可知也,復何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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