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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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3:44

○三明不應

而菩薩不敎懴悔。同住、同僧利養,而共布薩。一衆說戒,而不舉其罪。不敎悔過者,不應有三句:一、不應同住,二、不應同利,三、不應同法。凡上來所制,若一徃見犯,不舉是一罪。是不可同住者,?黙與同住,復加一罪。不可同利養者,復差?施利,復加一罪。發隱布薩,此云相向。說罪半月,舉罪懴悔。如是住者,皆清淨聚,故云淨住。復加一罪者,不舉、同住、同利,共三罪也。目連問佛經云:迦葉佛時,有比丘度弟子不敎誡,多作非法,命終生龍中。龍法七日一受,對火燒其身,肉盡骨在。?後?復,復則更燒,不能堪苦。?觀宿命,自見本作沙門,不持禁戒,師亦不敎,便?本師,?欲傷害。後師與五百人渡海,龍來捉船。衆問:何爲捉船?答言:汝等下此比丘,放汝使去。問:此比丘何預汝事,都不索餘人,而獨索此?答言:本是我師,不敎誡我。?受苦痛,是故索之。衆見?不可巳,將捉比丘以着水中。比丘言:我自入水,不須見捉。投水䘮命,衆乃得全。以此驗之,不敎悔罪,爲害非細。又優婆塞經云:?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畜養弊惡弟子,不能調伏菩薩善戒。第四經云:旃陀羅等及以屠兒,?行惡業,不能破壞如來正法,不必定墮三惡道中。爲師不能敎呵弟子,則破佛法,必墮地獄。又薩婆多云:受具戒人不堪敎誨者,驅出。?槃經云:若善比丘見壞法者,置不訶責,驅遣舉處,是人佛法中?。若能責遣,是我弟子。歷考經文,混居清衆,誠爲不可。主法者母順人情,自取深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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