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子正書袁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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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27

袁子正書袁淮

禮政

治國之大體有四:一曰仁義,二曰禮制,三曰法令,四曰刑罰。四本者具,則帝王之功立矣。所謂仁者,愛人者也。愛人,父母之行也。爲民父母,故能興天下之利也。所謂義者,能辨物理者也。物得理,故能除天下之害也。興利除害者,則賢人之業也。夫仁義禮制者,治之本也;法令刑罰者,治之末也。無本者不立,無末者不成。夫禮敎之治,先之以仁義,示之以敬讓,使民遷善,日用而不知也。儒者見其如此,因謂治國不須刑法,不知刑法承其下,而後仁義興於上也。法令者,賞善禁淫,居治之要會。商,韓見其如此,因曰治國不待仁義。不知仁義爲之體,故法令行於下也。是故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耻;導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苟免。是治之貴賤者也。先仁而後法,先敎而後刑,是治之先後者也。夫遠物難明,而近理易知,故禮讓緩而刑罰急,是治之緩急也。夫仁者使人有德,不能使人知禁;禮者使人知禁,不能使人必仁。故本之者仁,明之者禮也,必行之者刑罰也。先王爲禮以達人之性理,刑以承禮之所不足。故以仁義爲不足以治者,不知人性者也,是故失敎。失敎者無本也。以刑法爲不可用者,是不知情僞者也,是故失威。失威者不禁也,故有刑法而無仁義,久則民忽,民忽則怒也。有仁義而無刑法,則民慢,民慢則姧起也。故曰: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兩通而無偏重,則治之至也。夫仁義雖弱而持久,刑殺雖強而速亡,自然之治也。經國,

先王之制,立爵五等,所以立蕃屏,利後嗣者也。是故國治而萬世安。秦以列國之勢而并天下,於是去五等之爵而置郡縣,雖有親子母弟,皆爲匹夫。及其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去。及至漢家,見亡秦之以孤特亡也,於是大封子弟,或連城數十,廓地千里,自關巳東,皆爲王國。力多而權重,故亦有七國之難。魏興,以新承大亂之後,民人損減,不可則以古治,於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王國使有老兵百餘人,以衛其國,雖有王侯之號,而力儕於匹夫。縣隔千里之外,無朝聘之儀,隣國無會同之制。諸侯遊獵,不得過三十里,又爲設防輔監國之官以司察之。王侯皆思爲布衣,不能得,旣違宗國蕃屏之義,又虧親戚骨肉之恩。昔武王旣克殷,下車而封子弟同姓之國五十餘,然亦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至乎王赧之後,海內無主三十餘年。故諸侯之治,則輔車相持,翼戴天子,以禮征伐。雖有亂君暴主若吳、楚之君者,不過恣睢其國,惡能爲天下害乎?周以千乘之賦封諸侯,今也曾無一城之田,何周室之奢泰,而今日之儉少也?豈古今之道不同,而今日之勢然哉?未之思耳。夫物莫不有弊,聖人者豈能無衰?能審終始之道,取其長者而巳。今雖不能盡建五等,猶宜封諸親戚,使少有土地,制朝聘會同之義,以合親戚之恩,講禮以明其職業,黜陟以討其不然。如是則國有常守,兵有常強,保世延祚,長久而有家矣。設官,

古者三公論王職,六卿典事業。事大者官大,事小者官小。今三公之官,或無事,或職小,又有貴重之官,無治事之實,此官虛設者也。秦漢置丞相、九卿之官,以治萬機。其後天子不能與公卿造事,外之而置尚書,又外之而置中書,轉相重累,稍執機事,制百官之本,公卿之職遂輕,則失體矣。又有兵士而封侯者。古之尊貴者,以職大故貴。今列侯無事,未有無職而空貴者也。世衰禮廢,五等散亡,故有賜爵封侯之賞,旣公且侯,失其制。今有卿相之才,居三公之位,修其治政,以安寧國家,未必封侯也。而今軍政之法,斬一牙門將者封侯。夫斬一將之功,孰與安寧天下也?安寧天下者不爵,斬一將之功者封侯,失封賞之意矣。夫離古意制,外內不壹,小大錯貿,轉相重累,是以人執異端,窺欲無極,此治道之所患也。先王置官,各有分職,使各以其屬達之於王,自己職事,則是非精練,百官奏則下情不塞,先王之道也。政略,

夫有不急之官,則有不急之祿,國之蛑賊也。明主設官,使人當於事。人當於事,則吏少而民多。民多則歸農者衆,吏少則所奉者寡。使吏祿厚則養足,則無求於民。無求於民,姦䡄息矣。祿足以代耕,則壹心於職。壹心於職,則政理,政理則民不擾,民不擾則不亂其農矣。養生有制,送終有度,嫁娶宴享,皆有分節,衣服食味,皆有品袠,明設其禮而嚴其禁。如是則國無違法之民,財無無用之費矣。此富民之大略也。非先王之法行不得行,非先王之法言不得道。名不可以虛求,貴不可以僞得,有天下坦然知所去就矣。本行而不本名,責義而不責功,行莫大於孝敬,義莫大於忠信,則天下之人知所以措身矣。此敎之大略也。夫禮設則民貴行,分明則事不錯,民貴行則所治寡,事不錯則下靜壹。此富民致治之道也。禮重而刑輕,則士勸;愛施而罰必,則民服。士勸則忠信之人至,民服則犯法者寡。德全則敎誠,敎誠則感神。行深則著厚,著厚則流遠。尚義則同利者相覆,尚法則貴公者相刻。相刻則無親,相覆則無疏。措禮則政平,政平則民誠。設術則政險,政險則民僞。此禮義法術之情也。論兵,

夫爲政失道,可思而更也。兵者,存亡之機,一死不可復生也。故曰:天下難事在於兵。今有人於此,力擧重鼎,氣蓋三軍,一怒而三軍之士皆震,世俗見若人者,謂之能用兵矣。然以吾觀之,此亡國之兵也。夫有氣者,志先其謀,無䇿而徑往,怒心一奮,天下若無人焉。不量其力,而輕天下之物,偏遇可以幸勝,有數者禦之,則必死矣。凡用兵,正體不備,不可以全勝。故善用兵者,我謂之死,則民盡死;我謂之生,則民盡生;我使之勇,則民盡勇;我使之怯,則民盡怯。能死而不能生,能勇而不能怯,此兵之半,非全勝者也。夫用戰有四:有大體者,難與持久,有威刑者,難與爭險。善柔者待之以重,善任勢者禦之以堅。用兵能使民堅重者,則可與之赴湯火,可與之避患難,進不可詭,退不可追,所在而民安,盡地而守固,疑間不能入,權譎不能設也。堅重者,備物者也。備物者無偏形,無偏形,故其變無不之也。故禮與法,首尾也;文與武,本末。故禮正而後法明,文用而後武法。故用兵不知先爲政,則亡國之兵也。用人有四:一曰以功業期之,二曰與天下同利,三曰樂人之勝己,四曰因才而處任。以功業期之,則人盡其能;與天下同利,則民樂其業。樂人勝己,則下無隱情;因才擇任,則衆物備擧。人各有能有不能也。是以智者不以一能求衆善,不以一過掩衆美,不遺小類,不弃小力,故能有爲也。夫治天下者,其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也?曰:公而巳矣。故公者,所以攻天下之邪,屏讒慝之萌。兵者,傾危之物,死生之機。一物不至,則衆亂興矣。故以仁聚天下之心,以公塞天下之隙。心公而隙塞,則民專而可用矣。公心明,故賢才至,一公則萬事通。一私則萬事閉。兵者,死生之機也。是故貴公、王子、主失。有王子者,著主失之書。子張甚善之,爲袁子稱之曰:夫人之所以貴於大人者,非爲其官爵也,以其言忠信,行篤敬,人主授之不虛,人臣受之不妄也。若居其位,不論其能,賞其身,不議其功,則私門之路通,而公正之道塞矣。凡世之所患,非患人主之有過失也,患有過欲改而不能得也。是何也?夫姦臣之事君,固欲苟悅其心。夫物未甞無似?,似?之言,漫潤之諛,非明者不能察也。姦臣因以似?之言而爲之容說,人主不能别也,是而悅之,惑亂其心,擧動日繆,而常自以爲得道,此有國之常患也。夫佞邪之言,柔順而有文,忠正之言,簡直而多逆。使忠臣之言是也,人主固弗快之矣。今姦臣之言巳揜於人主,不自以爲非,忠臣以逆迕之言說之,人主方以爲誣妄,何其言之見聽哉?是以大者刳腹,小者見奴。忠臣渉危死而言不見聽,姦臣饗榮利而言見悅,則天下奚蹈夫危死而不用,去夫榮樂而見聽哉?故有被髮而爲狂,有竄伏於窟穴,此古今之常也。凡姦臣者,好爲難成之事,以徼幸成功之利,而能先得人主之心,上之人不能審察而悅其巧言,則見其賞而不見其罰矣。爲人臣有禮未必尊,無禮未必卑,則姦臣知所以事主矣。雖有今日之失,必知明日所以復之塗也。故人主賞罰一不當,則邪人爲巧滋生,其爲姦滋甚。知者雖見其非而不敢言,爲將不用也。夫先王之道,遠而難明;當世之法,近而易知。凡人莫不違其疏而從其親,見其小而闇其大。今賢者固遠主矣,而執遠而難明之物;姦人固近主矣,而執近而易知之理。則忠正之言,奚時而得達哉?故主蔽於上,姦成於下,國亡而家破。伍子胥爲吳破楚,令闔閭覇,及夫差立,鴟夷而浮之江。樂毅爲燕王破強齊,報大耻,及惠王立而驅逐之。夫二子之於國家,可謂有功矣。夫差、惠王足以知之矣,然猶不免於危死者,人主不能常明,而忠邪之道異故也。又況於草茅孤遠之臣,而無二子之功,渉姦邪之門,經傾險之塗,欲其身達,不亦難哉。今人雖有子產之賢,而無子皮之擧,有解狐之德,而無祁奚之直,亦何由得達而進用哉。故有祁奚之直,而無宣子之聽,有子皮之賢而無當國之權,則雖荊山之璞,猶且見瓦耳。故有管仲之賢,有鮑叔之友,必遇桓公而後達。有陳平之智,有無知之友,必遇高祖而後聽。桓公、高祖不可遇,雖有二子之才,夫奚得用哉?厚德恃門戶之閉以禁盜者,不如明其刑也。明其刑,不如厚其德也。故有敎禁,有刑禁,有物禁。聖人者兼而用之,故民知耻而無過行也。不能止民惡心,而欲以刀鋸禁其外,雖日刑人於市,不能制也。明者知制之在於本,故退而修德。爲男女之禮,妃匹之合,則不淫矣;爲廉耻之敎,知足之分,則不盜矣。以賢制爵,令民德厚矣。故聖人貴恆,恆者,德之固也。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未有不恆而可以成德,無德而可以持久者也。用賢

治國有四:一曰尚德,二曰考能,三曰賞功,四曰罰罪。四者明,則國治矣。夫論士不以其德,而以其舊,考能不以其才,而以其久,而求下之貴上,不可得也。賞可以勢求,罰可以力避,而求下之無姦,不可得也。爲官長,非苟相君也,治天下也;用賢非以役之,尚德也。行之以公,故天下歸之。故明王之使人有五:一曰以大體期之,二曰要其成功,三曰忠信不疑,四曰至公無私,五曰與天下同憂。以大體期之,則臣自重;要其成功,則臣勤懼;忠信不疑,則臣盡節;至公無私,則臣盡情;與天下同憂,則臣盡死。夫唯信而後可以使人。昔者齊威王使章子將而伐魏,人言其反者三,威王不應也。自是之後,爲齊將者無有自疑之心,是以兵強於終始也。唯君子爲能信,一不信,則終身之行廢矣。故君子重之。漢高祖,山東之匹夫也,無有咫尺之土,十室之聚,能任天下之智力,擧大體而不苛,故王天下莫之能禦也。項籍,楚之世將有重於民,橫行天下,然而卒死東城者,何也?有一范增,不能用意忌,多疑,不信大臣故也。寬則得衆,用賢則多功,信則人歸之悅近。

孔子曰:爲上不寬,吾何以觀之?苛政甚於猛虎,詩人疾掊克在位。是以聖人體德居簡,而以虛受人。夫有德則謙,謙則能讓;虛則寬,寬則愛物。世俗以公刻爲能,以苛察爲明,以忌諱爲深,三物具則國危矣。故禮法欲其簡,禁令欲其約,事業欲其希。簡則易明,約則易從,希則有功,此聖賢之務也。漢高祖,山東之匹夫也,起兵之日,天下英賢奔走而歸之,賢士輻湊而樂爲之用,是以王天下而莫之能禦,唯其以簡節寬大受天下之物故也。是故寬則得衆,虛則受物,信則不疑,不忌諱則下情達而人心安。夫高祖非能擧必當也,唯以其心曠,故人不疑。況乎以至公處物,而以聰明治人乎?堯先親九族,文王刑于寡妻。物莫不由內及外,由大信而結,由易簡而上安,由仁厚而下親。今諸侯王國之制,無一成之田,一旅之衆,獨坐空宮之中,民莫見其面,其所以防禦之備,甚於仇讎。內無公族之輔,外無藩屏之援,是以兄弟無睦親之敎,百姓無光明之德。弊薄之俗興,忠厚之禮衰,近者不親,遠者不附,人主孤立於上,而本根無庇蔭之助,此天下之大患也。聖人者,以仁義爲本,以大信持之,根深而基厚,故風雨不愆伏也。貴公治國之道萬端,所以行之在一。一者何?曰:公而已矣。唯公心而後可以有國,唯公心可以有家,唯公心可以有身。身也者,爲國之本也;公也者,爲身之本也。夫私,人之所欲,而治之所甚惡也。欲爲國者一,不欲爲國者萬。凡有國而以私臨之,則國分爲萬矣。故立天子,所以治天下也;置三公,所以佐其王也。觀事故而立制,瞻民心而立法。制不可以輕重,輕重卽頗邪;法不可以私倚,私倚卽姦起。古之人有當市繁之時而竊人金者,人問其故,曰:吾徒見金,不見人也。故其愛者必有大迷。宋人有子甚醜,而以勝曾上之美。故心倚於私者卽所知少也。亂於色者卽目不别精麤;沈於聲者,則耳不别淸濁;偏於受者卽心不别是非。是以聖人節欲去私,故能與物無尤,與人無爭也。明主知其然也,雖有天下之大,四海之富,而不敢私其親。故百姓超然背私而向公,公道行,卽,邪利無所隱矣。向公,卽百姓之所道者一;向私,卽百姓之所道者萬。一向公,則明不勞而姦自息;一向私,則繁刑罰而姦不禁。故公之爲道,言甚約而用之甚博。治亂

治國之要有三:一曰食,二曰兵,三曰信。三者國之急務,存亡之機,明主之所重也。民之所惡者莫如死,豈獨百姓之心然,雖堯舜亦然。民困衣食,將死亡,而望其奉法從敎,不可得也。夫唯君子而後能固窮,故有國而不務食,是責天下之人而爲君子之行也。伯夷餓死於首陽之山,傷性也;管仲分財自取多,傷義也。夫有伯夷之節,故可以不食而死;有管仲之才,故可以不讓而取。然死不如生,爭不如讓,故有民而國貧者,則君子傷道,小人傷行矣。君子傷道則敎虧,小人傷行則姦起。夫民者,君之所求用也。民富則所求盡得,民貧則所求盡失。用而不得,故無強兵;求而皆失,故無興國。明主知爲國之不可以不富也,故率民於農富國有八政:一曰儉以足用,二曰時以生利,三曰貴農賤商,四曰常民之業,五曰出入有度,六曰以貨均財,七曰抑談說之士,八曰塞朋黨之門。夫儉則能廣,時則農修。貴農則穀重,賤商則貨輕。有常則民壹,有度則不散,貨布則并兼。塞抑談說之士則百姓不淫,塞朋黨之門則天下歸本。知此八者,國雖小必王;不知此八者,國雖大必亡。凡上之所以能制其下者,以有利權也。貧者能富之之謂利,有罪者能罰之之謂權。今爲國不明其威禁,使刑賞利祿壹出於巳,則國貧而家富,離上而趣下矣。夫處至貴之上,有一國之富,不可以不明其威刑,而納公實之言,此國之所以治亂也。至貴者人奪之,至富者人取之。是以明君不敢恃其尊,以道爲尊;不敢恃其強,以法爲強。親道不親人,故天下皆親也;愛義不愛近,故萬里爲近也。天下同道,萬里一心。是故以人治人,以國治國,以天下治天下,聖王之道也。凡有國者,患在壅塞,故不可以不公;患在虛巧,故不可以不實;患在詐僞,故不可以不信。三者明則國安,三者不明則國危。苟功之所在,雖疏遠必賞;苟罪之所在,雖親近必罰。辨智無所橫其辭,左右無所開其說,君子卿大夫其敬懼如布衣之慮,故百姓蹈法而無徼幸之心。君制而臣從,令行而禁止,壅塞之路閉,而人主安太山矣。夫禮者,所以正君子也;法者,所以治小人也。治在於君子,功在於小人。故爲國而不以禮,則君子不讓;制民而不以法,則小人不懼。君子不讓,則治不立;小人不懼,則功不成。是以聖人之法,使貴賤不同禮,賢愚不同法。毀法者誅,有罪者罰。爵位以其才行,不計本末;刑賞以其功過,不計輕重。言必出於公實,行必落於法理。是以百姓樂義,不敢爲非也。太上使民知道,其次使民知心,其下使民不得爲非。使民知道者德也,使民知心者,義也;使民不得爲非者,威禁也。威禁者,賞必行、刑必斷之謂也。此三道者,治天下之具也。欲王而王,欲覇而覇,欲強而強,在人主所志也損益。夫服物不稱,則貴賤無等,於是富者踰侈,貧者不及,小人乘君子之器,賈豎襲卿士之服,被文繡,佩銀黃,重門而玉食其中,左右叱咄,頤指而使。是故有財者光榮,無財者卑辱。上接卿相,下雄齊民,珍寶旁流,而刑放於賄,下而法侵,能無虧乎?世治

天地之道貴大,聖人之道貴寬。無分寸之曲,至直也,以是繩之,則工不足於材矣。無纖分之短,至善也,以是規之,則人主不足於人矣。故凡用人者,不求備於一人。桓公之於?戚也,知之矣。夫有近會者無遠期。今之爲法,曰:選擧之官,不得見人。曰:以絕姦私也。夫處深宮之中,而選天下之人以爲明,奚從而知之?夫交接人之道,不可絕也,故聖人求所以治交,而不求絕交。人莫問不交,以人禁人,足以私禁私也。先王之用人不然,不論貴賤,不禁交遊,以德底爵,以能底官,以功底錄貝,賞罰以待其歸。雖使之遊,誰敢離道哉?刑法,

禮法明,則民無私慮;事業專,則民無邪僞;百官具,則民不要功。故有國者,爲法欲其正也,事業欲其久也,百官欲其常也。天下之事以次爲,爵祿以次進,士君子以精德顯。夫德有次則行修,官有次則人靜,事有次則民安。農夫思其疆畔,百工思其規矩,士君子思其德行,羣臣百官思其分職,上之人思其一道。侵官無所由,離業無所至。夫然,故天下之道正而民壹。夫變化者,聖人之事也;非常者,上智之任也。此入於權道,非賢者之所窺也。才智至明而好爲異事者,亂之端也。是以聖人甚惡奇功。天下有可赦之心,而有可赦之罪,無可赦之心,而無可赦之罪。明王之不赦罪,非樂殺而惡生也,以爲樂生之實在於此物也。夫思可赦之法,則法出入;法出入,則姦邪得容其議;姦邪得容其議,則法日亂。犯罪者多而私議並興,則雖欲無赦不可巳。夫數賞則賢能不勸,數赦則罪人徼幸。明主知之,故不爲也。夫可赦之罪,千百之一也。得之於一而傷之於萬,治道不取也。故先王知赦罪不可爲也,故所俘虜,壹斷之於法,務求所以立法,而不求可赦之法也。法立令行,則民不犯法;法不立,令不行,則民多觸死。故曰:能殺而後能生,能斷而後仁。立國之治亂,在於定法。定法則民心定,移法則民心移。法者,所以正之事者也。一出而正,再出而邪,三出而亂。法出而不正,是無法也;法正而不行,是無君也。是以明君將有行也,必先求之於心,慮先定而後書之於策。言出而不可易也,令下而不反也,如陰陽之動,如四時之行,如風雨之施,所至而化,所育而長。夫天之不可逆者,時也;君之不可逆者,法也。使四時而可逆,則非天也;法令而可違,是非君也。今有十人彍弩於百萬之衆,未有不震怖者也。夫十矢之不能殺百萬人,可知也。然一軍皆震者,以爲唯無向則巳所中必死也。明君正其禮,明其法,嚴其刑,持滿不發,以牧萬民。犯禮者死,逆法者誅。賞無不信,刑無不必,則暴亂之人莫敢試矣。故中人必死,一矢可以懼萬人;有罪必誅,一刑可以禁天下。是以明君重法,愼令人主,

人主莫不欲得賢而用之,而所用者不免於不肖;莫不欲得姦而除之,而所除者不免於罰賢。若是者,賞罰之不當,任使之所由也。人主之所賞,非謂其不可賞也,必以爲當矣;人主之所罪,非以爲不可罰也,必以爲信矣。智不能見是非之理,明不能察浸潤之言,所任者不必智,所用者不必忠。故有賞賢罰暴之名,而有戮能養姦之實,此天下之大患也。致賢

雖有離婁之目,不能兩視而明;蘷曠之耳,不能兩聽而聰;仲尼之智,不能兩慮而察。夫以天下之至明至智,猶不能參聽而俱存之,而況於凡人乎!故以目雖至明,有所不知;以因雖凡人,無所不得。故善學者假先王以論道,善因者借外智以接物。故假人之目以視,奚適夫兩見?假人之耳以聽,奚適夫兩聞?假人之智以慮,奚適夫兩察?故夫處天下之大道而智不窮,興天下之大業而慮不竭。統齊羣言之類而口不勞,兼聽古今之辨而志不倦者,其唯用賢乎!明賞罰。

夫干祿者,唯利所在,智足以取當世,而不能日月不違仁。當其用智以禦世,賢者有不如也。聖人明於此道,故張仁義以開天下之門,抑情僞以塞天下之戶,相賞罰以隨之。賞足榮而罰可畏,智者知榮辱之必至,是故勸善之心生,而不䡄之姦息。賞一人而天下知所從,罰一人而天下知所避,明開塞之路,使百姓曉然知䡄疏之所由。是以賢者不憂,知者不懼,干祿者不邪。是故仁者安仁,智者利仁,畏罪者強仁。天下盡爲仁,明法之謂。死者,人之所甚惡也;殺人者,仁人之所不忍也。人之於利,欲有犯死罪而爲之。先王制肉刑,斷人之體,徹膳去樂,咨嗟而行之者,不得巳也。刑不斷則不威,避親貴則法日弊。如是則姦不禁而犯罪者多,惠施一人之身,而傷天下生也。聖人計之於利害,故行之不疑。是故刑殺者,乃愛人之心也。涕泣而行之,故天下明其仁也;雖貴重不得免,故天下知其斷也。仁見,故民不怨。立斷下不犯,聖王之所以禁姦也。先王制爲八議赦宥之差,斷之以三槐九?之聽,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全正義也,而後斷之。仁心如此之厚,故至刑可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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