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指南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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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7:26
羯磨指南卷第一
辯緣?壞章第一
夫律學之要,以止作兩攝爲綱領。止謂制止學處,作謂作辦諸緣。斯羯磨指南之輯,乃作持所攝之法要也。大科則一,論緣攝三,隨事推情?二十九。於中?條目彰顯,苟非詳釋别眀,恐初學之者,卒難洞悉。凖根本僧祗律例,先出攝頌,?諸閱者,?舉綱得目,挈領全裳也。故首頌之。頌曰:
求聽單二白四法,
百六零三盡屬僧。
心?對首名二别,
六十二種五?攝。通前次第列九聚,二百?五作持具。內分公私兩種緣,,及兼公私兩種?。。單具離合等多名,不出三種人法事。
爲人私事七十七,
。
爲法公事?七畢,
,。
爲事相兼公私者,
一?四種法所宜。。
更有爲事但屬公,
四十五種另立名,。
爲人爲事法惟四,
相兼公私故不同,
。
爲人爲法復四種,
二?二增盡屬公,
爲人爲事屬公二,
通前七?盡屬僧。
對首爲人屬私事,
二十五種法分明,
爲法公事但三種,
爲事之法此中無。
爲人法事復有三,
相兼公私與前同,
衆法對首?六種,
爲人屬私爲法公。
更有爲事屬公者,三?各有二種名,
心?法中但心?,
四種爲人私事辦,。
對首心?法十五,
爲人私事一十二,
爲法屬公惟一種,
二兼公私人法事。
衆法心?復有六,
其二爲法公事收,
四法爲事應屬公,
公私差别數巳明。
僧法屬具四十六,。
復有八十四屬單,
。
或具或單?,
二法隨事增減不定,然
更有十一通單具,
單具差别四攝完,但對首法三心?,三十六單無?判,或具或單二十法。
二?各二名巳見,衆法對首三法單,或具或單亦復三。
僧法?離但二種,
。
復有三法暫時離,
。
離有定期法復七,
。
五法使離不定期,
。
但名屬離一十六,於中一法離非離。
復有十一離中合,
。更有六法合中離,。合中合法惟有一,。離中離法一不二,其中屬合十一法,。合非合法獨是一,。
單白受差惟四法,白二差使一十八,僧尼不?二十五,不現前。復十四法,諍滅說戒中間作,逄合不用此一法。十一僧制三比例,百四十九佛制法,對首亦有二不?,於中屬離惟五法。更有二法離有期,兩種心?離復七,尼衆不??一法,二十九?名釋?。
作辦?壞,十法明之。初明羯磨差别,二明稱量事緣,三明作法託處,四明揵搥可否,五明人數滿缺,六明如法和合,七明集僧簡别,八明與欲方法,九明七種非相,十明?濟之功。
初明羯磨差别者,謂是中羯磨差别之名,有其三種:一僧法羯磨,二對首羯磨,三心?羯磨。
僧法羯磨,又有四别:一求聽羯磨,二單白羯磨,三白二羯磨,四白四羯磨。
對首羯磨,亦有二種:一但對首,二衆法對首。
心?羯磨,復有三種:一但心?,二對首心?,三衆法心?。
求聽羯磨,
給事訖假出界法,
聽一月離衣法,
。
單白羯磨,
結懴捨墮小界法,。
解懴捨墮小界法,。
與?髮法,
與出家法,
差敎授屏處問難法,
白召沙彌入衆法,
對衆問難法,
衆僧同犯識罪懴白法,
衆僧同犯?罪?露法,
白行舍羅法,
說戒和僧法,
非時和合法,
諍滅說戒法,
第一?說戒法,第二?說戒法,
預期受籌法,。
自恣和僧法,難事畧自恣法,修道增自恣法,諍事增自恣法,第二增自恣法,受功德衣和僧法,捨功德衣和僧法,僧中受懴悔白法,白僧行鉢法,治說餘語者法,治黙觸惱者法,簡集智慧人法,
遣不誦戒不知戒毘尼者,出法。
遣誦戒不誦戒毘尼捨正義說少許文者,出法。
遣捨正義以言辭力強說者,出法。
如草覆地滅諍法。
白僧說罪法。
差往王舍城結集白
僧集論法毘尼白。
問優波離法毘尼白。
優波離答問白。
問阿難法毘尼白。
阿難答問白。
七百中論法毘尼白。
舉諸上座别?論法毘尼白。
别集論法毘尼白。
問一切去上座法毘尼白。
上座答法毘尼白。
白二羯磨
結無戒塲大界法。
解大界法。
結戒塲並大界法。
解戒塲法。
結法利二同界法。
解法利二同界法。
結法同利别界法。
解法同利别界法。
同解二?大界法。
結法别利同界法。
解法别利同界法。
結不失衣界法。
解不失衣界法。
二處?結不離衣界法。
結淨厨界法。
解淨厨界法。結淨庫界法。
結庫藏界法。
解庫藏界法。
結說戒堂界法。
解說戒堂界法。
結說戒小界法。
解說戒小界法。
結受戒小界法。
解受戒小界法。
結自恣小界法。
解自恣小界法。
與畜衆法。
與外道?住法。
尼差使受具法。
止尼畜衆法。
尼差人求敎授法。
差敎授尼人法。
差行舍羅人法。
與狂癡法。
解狂癡法。
差分房舍臥具人法。
受半月一月假出界法。
受三十九夜假出界法。
受四十夜假出界法。
尼差自恣人往大僧中法,差受自恣人法,自恣僧受時衣裁法,。
差作功德衣人法,差人守功德衣法,付功德衣法,差人分僧得施物法,付施物分法,?分僧得施衣物法,賞看病人法,還兦者施他人物法,。
差人分兦者輕重物法,付兦者物分法,
持兦物與無衣比丘法,。?分兦者輕物法,展轉還物法,?付還物法,差人行鉢法,
令䕶鉢不得故壞法,差人懴白衣法,與覆鉢法,差使吿覆鉢家法,
解覆鉢法,
尼與比丘作不禮法,
解不禮法,
聽作小房法,
聽作大房法,
差說麄罪人法,
聽離衣法,
減六年聽作臥具法,
制不往學家法,
解不往學家法,
聽畜杖絡囊法,
聽尼獨往俗親家法,。
差分僧臥具及令差次受請人法,
差守庫藏人法,
差比丘料理房法,
持故房與道俗重修法,
律文俱出如上。准房舍揵度,應當更有差分粥、分小食、分法、闍尼差請會、?臥具、分臥具、分浴衣、分衣、可取可與、差比丘使、差沙彌使等,准分臥具法,可以例知。但所云差沙彌使者,是以口差,不用羯磨。僧祗律云:若拜人、拜囑人、拜囑囑人。拜人者,如尊者陀驃,是名拜人。拜囑人者,如陀驃摩羅子倩餘人科理僧事,是名拜囑人。拜囑囑人者,所倩人復轉倩人料理僧事,是名拜囑囑人。
白四羯磨。授具足戒法、授式义摩那戒法、滅?法、與學悔法、與覆藏法、與摩那埵法、與出罪法、本日治法、諫破僧法、諫?破僧法、擯出法、解擯法、訶諫擯謗法、諫惡性法、諌惡邪法、不捨惡見舉法、解不捨惡見舉法、訶諌惡邪沙彌法、滅擯惡邪沙彌法、訶責法、解訶責法、與依止法、解依止法、遮不至白衣家法、解遮不至白衣家法、不見罪舉法、解不見罪舉法、不懴悔舉法、解不懴悔舉法、
尼
諫隨順被舉比丘法、尼
諫?近住法、尼
諌勸?近住法、尼
諫?捨三寳法、尼
諌?諍法、尼
諫?近居士子法、與憶?法、與不癡法、與覔罪相法、聽一月離衣法,。
但對首羯磨。請依止師法、識罪?露法、?罪?露法、與欲法、尼
白入僧寺法、尼囑請敎授法、安居法、受七日出界法、受殘夜出界法、受三衣法、捨三衣法、受百一衣物法、捨百一衣物法、受鉢法、捨鉢法、受尼師?法、捨尼師?法、受藥法、餘長說淨法、白停行行法、復白行行法、代行人白停行行法、
懴輕偷蘭遮法、
懴波?提法、
懴波羅提提舍尼法、
懴重突吉羅法、
作餘食法、
囑授入城法、
非時入聚落白法、
捨請法、捨戒法。
衆法對首羯磨
三二人說戒法、
自恣法、
三二人分僧得施物法、
三二人分兦者輕重物法、
懴重偷蘭遮法、懴捨墮法。
但心?羯磨,。
說戒座中?露識罪法、
說戒座中?露?罪法、
懴輕突吉羅法。
六、?法。對首心?羯磨,
識罪?露法、
?罪?露法、
安居法、
受七日出界法、受殘夜出界法、
受三衣法、
捨三衣法、
受百一物法、
捨百一物法、
受鉢法、捨鉢法、
受尼師?法、捨尼師?法、受藥法、餘長說淨法。
衆法心?羯磨,
說戒法、自恣法、
受功德衣法、
捨功德衣法、受僧得施物法、受兦者輕重物法。
二、明稱量事緣者。凡欲作法,必先稱量此事因緣,從何?起?應用何等羯磨?此羯磨屬私事、屬公事?應具作、應單作?是離、是合?是?、是不??應現前、不應現前?應中間作、應合作?應集僧便作、應次後作?如是等一切差别,隨事隨時,先須量據。至於集僧,通問别答中,亦必?了答法,方可施行。論緣?多,大要不出人、法、事三種也。然稱量人、法、事,復有二别:一者、於一事中,稱量人、法、事三種非;二者、隨一一羯磨,稱量人、法、事三種緣。
一、於一事中稱量三種非者,隨發起之事,先須稱量事之輕重,屬私屬公,應云何作?法之具單,屬衆屬别,應用何等?人之可否,應集應簡,應云何行?若善稱量,自然如法;不善稱量,其非難免。由非增減不定,故有單具之别。如犯人非而法事不非,或犯法非而人事不非,或犯事非而人法不非,此皆名單。如人法二非而事不非,或人事二非而法不非,或法事二非而人不非,此名二具。如人法事三皆非者,是名三具。所以於一事中,有人法事三非,或具或單,而列七非於後。
二、隨一。
一、羯磨稱量三種緣者,謂一切法各各發起因緣,有爲人、爲法、爲事之不同也。須知凡爲人、作者,皆私事也;爲法、作者,乃公事也。爲事、作者,或公或兼公私,有二别也。更有爲人、法,事兼公私,及爲人、爲法,並爲人、爲事,但屬公之各?也。言爲人者,如授戒、懴悔、治罰等諸羯磨,?有七十七法因緣,皆是爲人。謂因此人有此事,方舉此法,法因人施,故言爲人。屬私事者,其利非普,?爭各?,旣衆不同,屬私明矣。言爲法者,如說戒、安居、自恣、結集等諸羯磨,?有二十七法,皆是爲法。謂因緣本爲說法、求法、集法而秉,故言爲法。屬公事者,法爲衆立,非因一人,故不攝私,而應屬於公。言爲事者,如結界、分物、受功德衣等諸羯磨,?有四十九法,皆是爲事。謂?起之緣,非偏爲人,亦非單爲說法而作,兩不可指,故言爲事。屬公者,如結厨庫及分物、受功德衣等諸羯磨,各管一事,皆是爲衆,故事屬公。兼公私者,如結大界戒塲法,皆爲公私諸法依託而立,故言兼公私。言爲人、法、事兼公私者,如受日羯磨,因巳事作,則名爲人;緣爲三寶,當名爲事;如遙依安居者,受日問?,是名爲法。於中僧、法但攝二種,對首、心、?三種總攝,既能兩用,故兼公私。言爲人、爲法者,如一、二?說戒等四法,皆爲避喜諍之人,而移說法之期,故言爲人、爲法。言爲人、爲事者,如差白、行籌二法,若爲說戒等用,其緣爲查人數多少,應名爲人;若爲滅諍事用者,諍慿籌滅,故名爲事。既皆爲衆,公事明矣。是爲隨一一羯磨,稱量人、法、事三種緣,而判公私於前。言應具、應單者,謂一切羯磨,各各用處,有必具、必單,及或具、或單,竝通單、具之不同也。如一事作兩種或三種羯磨者,名之爲具;但作一種,是名爲單。其法有一定、不定之殊,故須預識,以便取用。言一定具者,如授具戒,羯磨有四,單白有三,白四但一。此四種法,必在一畨集僧具作,决無單秉一法之理。如是等?有四十六法,是爲一定屬具之法也。言一定單者,如滅擯、覆藏等諸羯磨,?有八十四法,各各作時,一定單秉一法,必無二法可具,是爲一定屬單之法也。言不定者,如半月說戒,和僧單白羯磨,人多則白二,差人單白行籌。或有尼衆依居,差人敎授,或四或三二,同時具秉。若但四人一白,便說無二可具。由是不定,故不同?,因名或具或單。如是同名有?二法,是爲具、單不定之法也。須知此不定法中,有一定之法,又不可不詳察也。如差白、行籌及差敎授,此三法?列說戒一事,與和白法具,其名不同,以此三法,必具不單秉故。言通單具者,如結解說戒小界羯磨,秉法通於一坐,問荅須各隨事。何以故?准隨機羯磨中,結界、捨界,理無雙荅,此正顯作法苟簡,非理有過,則知一畨集僧,不得作二事也。如是羯磨有十一法,以其問答非具,論其一坐非單,故名通單具也。言是離是合者,離合是論羯磨之名,能離能合者,?是比丘,謂有羯磨能使人離,復有羯磨能令人合。其中離者,有?離,有暫時離,有定期離,有不定期離,及但名離離非離等多種離法。如滅擯羯磨,可名?離。如遣不誦戒、不誦毘尼者,出法是暫時離,受日出界及覆藏等,離有定期,擯出等法,離無定期,其出衣、解界等法,但名爲離。又與學羯磨,具戒巳失,非大僧數,法應名離。既聽布薩、自恣、學比丘戒,斯又非離,故名離非離也。合者,如摩那埵法,?不别住,尚未出罪,不得滿僧之數,是合而非合,故名合非合也。出罪、解擯等法,乃名屬合。言是?者,謂一切羯磨之法,僧尼二部皆得作者,名之爲?。不?者,僧作之法,尼不應作,或尼作之法,僧不應作,是名不?。言應現前者,凡爲人作一切羯磨,必須本人現前,若不現前,作法不成。犯罪不應現前者,如?髮、出家、覆鉢、不禮拜等,諸羯磨不應現前。何以故?以小衆及白衣不可令現前聞法故,尼僧亦不可令比丘現前治罰故。言中間作者,如諍滅說戒法,既過前半月布薩之期,從十六日起,至後半月布薩,前間一日,日日皆可布薩,是名中間作。言合作者,倘如是之日,諍事未滅,至布薩前一日方滅,既無間斷之日,則不應作前布薩,須待至次日,就後布薩合而爲一,是名合作。言集僧便作者,是指一切羯磨而言。應次後作者,惟說戒、自恣二法也。必先露罪懴悔巳,次後方作,故不同餘羯磨。
其通問别荅之說,凡遇集僧,問則通問,荅應别荅。如解舊界而結新界,作法?在一時,問荅集僧,須要兩畨。何以故?以解結各?,無雙荅之理故。須先荅解界,解巳復問,方可荅結,如是别荅,是所應也。?别荅之中,更有通别,又不可不知。如五篇種?是别,各?戒條復别,而罪名則不?。?如初篇,刹、盜、婬、妄,其事各别,所得之罪,通名波羅夷。乃至衆學法亦爾,從單墮之後,非僧法所攝,則不必論。如犯捨墮中第一條,作法問荅時,不得以通名荅懴捨墮羯磨,亦不得以别名荅懴畜長衣羯磨,應兼通别荅受畜長衣波?提、懴悔羯磨。如是兼陳,則事與罪名,兩得無遣矣。受戒問荅亦爾,不得但以通名荅受戒羯磨,須兼通别,實指而荅受某戒羯磨爲善。其餘諸法,通别例知。如果稱量得宜,問荅相應,則辦事之功,始得不虛也。
三、明作法託處者,凡作僧法羯磨,必於聖制界內。非聖制之所作僧法者,羯磨不成,必得其罪。其聖制界有二種:一、居處制,託作法界;二、出行制,託自然界。言作法界者,凡比丘所居之處,皆應隨其大小,?標唱相,白二羯磨結界。結巳,名作法界。於中一切僧法羯磨應作。若不結界,而於中作,求聽單白、白二、白四羯磨者,則名非法。其界結解之法,於本章中詳明。言自然界者,謂不?標唱相而結,各有預定之界限。所以根本律中,名不作法界也。此不作法界有四種:一、聚落;二、蘭若;三、道行;四、水界。初聚落界則有二别:一、可分别;二、不可分别。凡城邑、鄉村、鎭市,人衆聚集之處,皆名聚落。可分别者,謂四面各有界限,不相接連者是也。不可分别者,謂人家衆多,接連不斷者是也。蘭若界亦有二種:一、無難;二、有難。凡曠遠寂靜之處,盡名蘭若。無難者,謂無獅子、虎狼、毒蟲、盗賊等失命之難。有難者,謂有如是諸難也。倘諸比丘出界,或於陸路中行,或乘?而往,遇有應羯磨事起,當隨其處,各以所制界限之內,若無?衆得和合者,不用結界,得作羯磨。若不得和合者,應依律制,各各與同意師友,至?處結小界作之,勿致疑難。
問曰:僧祗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僧事。本律中,若作羯磨,必先結界。若自然界中,唯結界羯磨一法,自餘僧法,並作法界中。何得自然界中,不結界便作羯磨也?荅曰:根本百一羯磨中,佛言:不作法界。若諸苾蒭在村者,齊墻柵內并外勢分,應集一處爲長淨事,及作隨意單白,白二乃至白四悉皆應作。若不集者,作法不成,得别住罪。若無村空田之處,周圍各齊一俱盧舍之內,集僧作法亦如上說,皆不應受欲。界內凡有比丘當令盡集,故僧祗律云:非羯磨地不得受欲行僧事。正謂行僧事時不得受欲,非謂僧事亦不可行也。此是指自然界中作一切羯磨,及非羯磨地初結界羯磨而言。若不應行僧事者,隨機羯磨中僧集約界一法,亦不應有自然界之說。又可分别聚落界,如十誦律云:盡聚落中比丘集之,若不别衆得作羯磨。不可分别聚落界,如僧祗律中優波離問佛:若有城邑聚落界分不可知羯磨者,齊幾許名善作羯磨,令?衆僧各各相見不犯别衆耶?佛言:五肘弓量七弓,一樹齊七樹許,若作羯磨名善羯磨,??衆相見而無别衆罪。准?譯名義集,一肘有一尺八寸,?七樹相去六間,每間七弓約有四十二弓,一弓五肘則有二百一十肘,每肘一尺八寸?計三十七丈八尺,每歩六尺?成六十三歩,於此限內若無?衆則成羯磨。
無難蘭若,諸部皆云一俱盧舍,按雜寶藏云五里是也,相傳以此爲定。有難蘭若,如善見律云七槃陀之量,准云每量二十八肘,七量?計一百九十六肘,每肘一尺八寸?計三十五丈二尺八寸,每歩六尺?成五十八歩四尺八寸,於此限內若無?衆應作羯磨。
道行界,准薩婆多及十誦律,皆云縱廣六百歩,得作羯磨。
水界,如五分律云:若船上作法,衆中用有力人,
以水若砂四面擲所及處,
此?是界。
於內若無?衆,得作羯磨。
此之六相,皆謂身面所向方隅齊限之內,集僧無人,方可應法。
此四種自然界中,俱未言作,不得羯磨。其本律中言:
若作羯磨,必先結界。
此是指比丘所居之處,必先結界,然後方作僧法羯磨。不然,作法不成。又言:
然託處有二種。此一句分明指出自然界中亦得作羯磨也。況又云:
若自然界中唯結界羯磨一法。如此文句,正謂獨結界羯磨一法不應作。何以故?一則以此四種自然界非僧所居之地,不便?標唱相結界,二者各有預定限齊故爾。除此一法不作,隨?言自餘僧法並作法界中。如此之說,正謂自餘一切僧法羯磨,於自然界作之,與作法界中相並而無有差别也。决不可謂自然界中作不得僧法,亦不得於不結界之處而輕作僧法。自然界有自然之界限,作法界亦有作法之界限。除此二種之外,凡出家人住處,?各有其邉畔,若不結界,則非聖制之界,名非羯磨地。此非羯磨地,唯結界一法成就,作法界故,於中得作。由是隨機羯磨中,言一切羯磨必具十緣方成,獨結界一法只具七緣便成者,以立法之始,無處可託,無界可約,既無界限,故不說。欲除此三法,餘七法如制無違者,?應作之。其對首、心?二法,豈但作法,自然二界可通,?非結界之所,作之亦無礙也。
四、明楗槌可否者,梵語楗槌,此云聲,乃如來之信鼓,衆僧之耳目也。凡集衆時,必先鳴椎,若衆不滿數,說戒、自恣、懴悔及對首、心?諸法,皆不可用。薩婆多云:集僧楗槌,必有常准,不得互易。五分律云:隨有木、?、銅、銕鳴者,令淨人或沙彌打之,無沙彌者,比丘亦得,不得過三通。付法藏傳中有常打之法,三千威儀中具明杵下之數。
五、明人數滿缺者,佛言:有四種僧:一者四人僧,二者五人僧,三者十人僧,四者二十人僧。其中四人僧者,以最少而言,須滿四人,若止三比丘,則不具僧數也。此四人僧作法,除自恣乃至一切差使,及受具、出罪羯磨,皆不應作。又分僧得施物並兦物,及懴重偷蘭遮、捨墮,此四法?亦得作,但與五人以上作法少?。倘遇作時,其集僧、問和,皆同常儀。但分物不應用差人、付物二羯磨,得作?分羯磨。不用差人、付物二法者,謂人僅滿四,無餘可差,差既無人,將物付誰?故不應用。得作?分羯磨者,既滿僧數,應作羯磨,以杜後來者。若受懴止用口和三人,不應用單白羯磨,惟還物得作?、付白二羯磨。其不用單白者,懴主既受他請,應問餘衆,求其可否,餘衆既不滿四,故不應用。至於得羯磨還物者,罪既懴除,物應還彼,懴主受請事?,連巳仍滿僧數,物應羯磨還彼,此乃方便作法也。其餘一切羯磨應作。五人僧者,因邊國無比丘處,欲受具戒,十僧不具,候至三年方滿。以此白佛,佛開邊國,五人僧得授具戒。?後作法,須知聖意所開,不在國之中邊,而在僧數難滿也。此五人僧作法,除十僧易滿處受戒及出罪二法,餘皆應作。十人僧者,唯除出罪。二十人僧者,一切羯磨應作。若應四人而三人作,應五人而四人作,應十人而九人作,應二十人而十九人作者,皆非法非毘尼,羯磨不成。唯受戒一法,亦不得增。餘一切作法人數,愈多愈善。其但對首法,唯局二人,不論同居人之多少。但於屏處,二人相對而作,不聽於衆前作,故名但對首。其衆法對首,如懴重偷蘭遮、捨墮二法,應於衆中請一懴悔主,二人?於衆中相對懴悔。又自恣一法,亦應在僧中,與受自恣人次第對首自恣。由不聽别衆作,故名衆法對首。衆法?僧法也。倘五人以上,及至千萬人,或四人以下,乃至二人,皆同一名。唯作法差别,於後作法中廣明。其說戒及受僧得施,並分兦物,此三法但名衆法,本無對首之名。因人不滿衆,方開對首。以本屬衆法,故不名但對首,而應名衆法對首也。若人滿衆,非此所攝。至於三種心?羯磨,亦有衆中獨居之?,並須?了,以便行用。是中但心?法,無論獨居、同衆,皆應作之。其對首心?及衆法心?法,皆獨居者所作,同衆則不得。
六、明如法和合者。但鳴楗槌作法,界內比丘皆應?集。若果有爲三寶事,及重病或看病等緣,當如法與欲,以成和合。若不爾者,得别衆罪。亦不得縱意偷安,輕慢聖敎,輒便與欲,自取罪累。
七、明集僧簡别者。凡作羯磨,先當簡别五戒、十戒、小衆,並菩薩、沙彌及諸白衣令出,然後方作。?比丘、比丘尼亦不得互相滿數,各滿各部則可。?本部中,又要簡别,淸淨無過。如本律云:有四滿數:
有人得滿數不應訶,
有人不得滿數應訶,
有人不得滿數亦不應訶,
有人得滿數亦應訶。
何等人得滿數不應訶?
若爲作訶責羯磨、擯羯磨、依止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彼人得滿數不得訶。
何等人不得滿數應訶?
若欲受大戒人,此人不得滿數得訶。
何等人不得滿數亦不得訶?
若爲比丘作羯磨,比丘尼不得滿數不得訶。
若式义摩那、沙彌、沙彌尼,若言犯邉罪人,
若犯比丘尼,
若賊心受戒,
若壞內外二道,
若黃門,
若弑父、弑母、弑阿羅漢,
若破僧,
若惡心出佛身血,
若非人、畜生,
若二根,
若被舉,若滅擯,若應滅擯,
若别住,
若在戒塲上,
若神足在空,
若隱没,
若離見聞處,
若所爲作羯磨人,
如是等人,皆不得滿數不得訶。摩得勒伽云:重病人、邉地人、癡鈍人,不成滿衆。
本律云:行覆藏、本日治、摩那埵、出罪人。十誦律云:行覆藏竟、本日治竟、六夜竟,以上七人,佛言:不相足數。又云:若?眠人、亂語人、憒閙人、入定人、瘂人、聾人、瘂聾人、狂人、亂心人、病壞心人、樹上比丘、白衣,皆不成足數。
僧祗律云:若與欲人,若隔障,若半覆半露中間隔障,若半覆半露伸手不相及,若露地坐伸手不相及。
又云:若衆僧行作羯磨,坐則非法,乃至住、坐、臥互作亦爾。
四分云:我往說戒處不坐,爲作别衆。佛言:非法。五分律云:病人皆羯磨說戒。佛言:别衆義,如醉人等,或自語前人不解,心境不相稱等,並名非法。故律中受戒、捨戒法內云:若眠、醉、狂、恚不相領解,如前緣者,並不成滿數。何等人得滿數亦得訶?若善比丘同一界內住,不在空,不隱没,不離見聞處,乃至意不?,可語比座比丘,如是之人得滿數訶,成訶,是爲訶羯磨。
問日:訶責等七羯磨人及行覆藏等七種人,論所犯事,皆不失戒,以治罰法,皆遮三十五事,何獨訶責等四種人得滿僧數不應訶,餘皆不得滿數亦不得訶?又欲受大戒人不得滿數應訶,此言訶者,謂訶羯磨,謂訶人耶?若謂訶羯磨者,欲受大戒人既非比丘,本不臨衆,何得而訶耶?若訶人者,欲受大戒人不可滿衆,是當訶出,其第三法中一切不可滿衆之人,何又不應訶耶?第四法中?比丘是可滿衆之人,豈容反訶他耶?若是訶羯磨,當皆訶羯磨,若是訶人,亦皆應訶人,何故顚倒不一,令人難解?荅日:律文本不顚倒,是觀者自生顚倒耳。訶?遮也。此皆遮羯磨,原非訶人。
第四法,善比丘具兼二法,正謂亦得滿衆,亦得遮羯磨也。第三法,是二俱不許。第二法,欲受大戒人應遮羯磨者,但能遮受戒一法,非應遮一切羯磨也。如十誦毘尼序云:有沙彌受具戒時,心悔言:我不用受具。是言成遮。沙彌尼受六法時遮,及式义摩尼受具時遮,此皆成遮。何以故?使羯磨不可作故。
初一法,被訶責等四種人,所犯事輕,則聽滿衆。因身帶過,尚未贖故,不許遮僧羯磨。其被擧三種人,惡見不捨,有罪不見不悔,所見非善,故不同前四種。其行覆藏等七種人,?不失戒,所犯近重,非犯威儀,故不得滿衆,亦不應遮羯磨也。
八、明與欲方法者。事鈔云:凡作法事,必須身心俱集,方成和合。設若有緣,不開心集,則機敎莫同,將何?濟?故聽傳心口應僧,前事方施,彼此俱辦,緣此故開與欲。是中與欲、受欲、說欲,三種無違,始成應法。
一、與欲一法。其說有五:若言與汝欲,若言我說欲,若言爲我說欲,若現身相與欲,若廣說與欲,並成與欲。若不現身相,不口說者,不成與欲。
僧祗律云:七事不名與欲:一、隔宿與欲;
二、出界與欲;
三、與比丘尼欲;
四、與未受具戒人欲;
五、與欲巳出界外;
六、與欲巳還戒;七、病者與欲巳,更至僧中聽法,乆坐疲苦,黙離座去。
十誦律云:與覆藏等三人失欲。毘尼序云:先相嫌人,不應與欲。
根本尼陀那云:不得與授學者欲,得取其欲。律攝云:授學之人不受他欲,應授他欲者,由是苾蒭故。又云:若苾蒭懈惰,及爲鄙法而與欲者,突吉羅。
本律云:與欲巳,若事休,應往說戒處。若不往,當如法治。
摩得勒伽云:若不病,與欲,突吉羅。
僧祗律云:布薩不肯來者,得偷蘭遮。
若爲衣鉢事不來,不與欲,得越法罪。
又言:不聽與欲者多,集者少;不聽與欲?,與集者等;應與欲者少,集者多。不得趣爾與人欲,應與堪能持欲僧中說者。
二、受欲者。
僧祗律云:受欲時,應自思惟:能傳欲否?又不應言:我是大德人,不受欲。若不受者,越毘尼罪。若是上座,是敎誡尼人,是說戒人者,不取無罪。
若在界外受欲,若受欲巳出界外,若持欲至僧中,因難事驚散,無有一人住,若受足數人欲,及自隔障等,盡同不足數中所說,如是等並名失欲。
本律云:若比丘受欲巳便命過,若出界外去,若罷道,若入外道衆,若入别部衆,若至戒塲上,若明相出,若自言犯邉罪等十三難人,三舉、二滅?、在空、隱没、離見聞處等,並不成受欲,應更與餘比丘欲。
五分律云:若受欲巳,至僧中欲,令僧羯磨不成,倒出界。佛言:僧成羯磨,持欲者得罪。摩得勒伽云:受欲巳,界內有諸難起,爾時持欲至界外,復入界者,不失欲。佛言:受欲人若?眠,若入定,若忘,不故作者,並成。若故不說者,得突吉羅。
若重病者,應舉至僧中。恐病增重者,僧應就病者所圍遶作羯磨。若病者衆多,不能集一處者,諸比丘當出界外作羯磨,更無方便得别衆也。
三、說欲者。受欲人應如說戒法中所說而說。
九、明七種非相者。佛言:有七羯磨,非法不應作之。
一者,非法非毘尼羯磨。謂一人舉一人、二人、三人及僧,或二人舉一人、二人、三人及僧,或三人舉一人、二人、三人及僧,或僧舉僧,或應作一白而作三白,應一羯磨而三羯磨,或應三羯磨而一羯磨,或先作羯磨後作白,此皆犯罪。何以故?由一人乃至三人未滿僧數,不應作舉羯磨故。僧不應舉僧者,爲破僧因緣故,更以白作羯磨,羯磨作白,顚倒錯用,?得不犯非耶?是以隨機羯磨中喻。如有病無藥,有藥無病,正謂有事有法,施不相當耳。
二者,非法别衆羯磨。非法者,如作白二羯磨,應先作一白,後一羯磨,而彼先作羯磨,後作白,或一畨作白,二畨羯磨,或二畨作白,一畨羯磨,或二俱作白,或二俱羯磨,又遺落文句等。又如白四羯磨,應先作一白,後三畨羯磨,而彼增減顚倒,遺落文句等,亦如上說。是名非法。别衆者,凡作僧法羯磨,一界中比丘皆應?集。倘有爲三寶等緣,律開與欲。若無緣不來,有緣不與欲,是名别衆。或?來現前,心不和合,遮僧如法羯磨,亦名别衆。三者,非法和合羯磨。是中人?和合,法墮非中。非法同前,和合反上。四者,如法别衆羯磨。如法反前,非法别衆與上無?。五者法相似别衆羯磨,謂先作羯磨後作白,名法相似别衆,同前。六者法相似和合羯磨,法相似如上,和合反前。七者遮不止羯磨,謂如法羯磨須僧同秉,若有人遮隨遮應止,若違不止?名非法。根本百一羯磨云:世尊說:云何不和合羯磨?謂諸苾芻同一界內作羯磨時衆不盡集,合與欲者不與欲,?皆總集應遮者遮而不止強爲羯磨,如是名爲不和合羯磨。反此?名和合羯磨。謂律據事隨事立法,故有七非。南山律祖復以義求收非斯盡,謂從單白乃至心?羯磨,法法皆有三非,以單復不同故各具七,義同過别,若不别?成非莫顯,故亦准取半月說戒一法以顯非相,餘一切羯磨隨事判非可知矣。
一人非,謂半月說戒時必須一界和合簡衆淸淨方堪說聽,若應集者不集、合與欲者不與、知有未來者不喚、現前有未受大戒人不驅、或自識所犯罪名而不懴、或於罪有?而不露,如是等盡名人非。
二法非,謂說戒羯磨?有二十四法出於七?,本爲隨人增減隨時更變而用,若用之不當,或顚倒錯亂遺落文句,盡名法非。
三事非,謂本不遇難過期說戒、或非難逼近一切畧說、或必用之物色色未辦、或僧居之地不結界而作羯磨、或於自然界中無難緣而結小界說戒、或因難緣結小界而不解,如是等事盡名事非。
四人法非,謂事?無違,人、法皆非。
五、人、事非,謂法?應敎,人、事乖越。
六、法、事非,謂人?如制,二乖名壞。
七、人、法、事非。
三種非相,盡如上說。
但對首羯磨亦具七非,例取受衣一法以顯非相,餘一切法准事應知。
一、人非,謂此但對首法,應於屏處對一如法比丘作,人多則不得。若所對之人犯重遮難,或對衆僧及俗侶而作,盡名人非。
二、法非,謂所說文句顚倒錯脫,或說非明?等,盡名法非。
三、事非,謂犯捨之物未捨而用,其體非淨及五大上色,非佛所聽,如將受持,是名事非。
四、人、法非,
五、人、事非,
六、事、法非,
七、人、法、事非。
並如上說。
衆法對首羯磨亦具七非,准取捨墮一法釋其非相,餘之同?隨事准例便?。
一、人非,謂將不應滿衆之人滿衆,或知他非,欲遮而置止,及界內别衆作法等,盡名人非。
二、法非,謂三人以下受懴,還以僧中捨文捨物,或但四人仍用單白受懴,或單白、白二兩種法盡不用,或盡同五人以上受懴法,兩種羯磨俱作,或不屏處懴,從生小罪盡於僧中懴,或根本從生諸罪盡於屏處懴,如是所說盡名法非。
三、事非。此捨墮一法,事緣三十,各各差别,事復多種。如第一畜長戒中,長三衣及三衣財足一尺六寸、闊八寸者,犯捨墮;長餘衣及餘衣財?足一疋,但突吉羅。如離衣戒中,離三衣犯捨墮,離餘衣但犯?吉羅。如蠶綿、臥具及自手捉錢、賣買寶物,此三條戒其物不捨僧,但對首懴罪。如五綴不漏鉢戒,捨懴之後不應?還,須待另期行鉢易得,方羯磨與。如廻僧物戒,若物入巳,應得捨墮,如廻與他,但犯波?提。其餘諸戒,皆有犯輕及不犯,開遮不同,非槩以捨墮法能懴也。若審之不詳,以輕爲重,或不識犯與不犯,妄加懴法,不唯他罪不除,自復招愆。故隨機羯磨云:犯過衣財,如律所斷,必非聖?,理無懴捨。並識相而加法非,有疑而過分有違,加無知罪亦爾。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人法事非,顯相如上。但心?羯磨亦有七非,准取懴輕?吉羅一法釋之,餘者例同。
一、人非,謂此法應自責心懴悔,若向人懴,非佛本制,故犯人非。
二、法非,謂但心作?而口不言,或口?言而不明了,或增減錯忘,言不具足等,盡名法非。
三、事非,是中犯緣有故、悞不同故,則或波?提,或重?吉羅,皆非責心可悔之罪也。或犯境衆多,自不了識,罪從何生?例准他人作責心懴悔,如是所作,不惟本罪不除,更犯事非。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人法事非,
如上應知。
對首心?羯磨亦有七非,?取安居一法以釋非相,餘法准例自明。
一、人非,謂住於衆中,心?安居,便犯人非。
二、法非,
或用對首之文作心?法,或不口說及文句顚倒,說不明了等,盡名法非。
三、事非,謂應遙依人而遙依處,稱彼寺之名作法,而住於此,名爲事非。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人法事非,
盡如上說。
衆法心?羯磨亦有七非,?取受功德衣一法具解非相,餘者?同,隨事例之。
一、人非,謂别衆獨受,律無開條,故犯人非。
二、法非,
若用衆中受文,若口不言,或說不明了,顚倒錯脫,皆名法非。
三、事非,若經宿受物,或以犯過不淨財作,盡名事非。
四、人法非,乃至第七,人法事非,
同上應知。
十、明成濟之功者。
上之二九、七七條章,皆具成壞兩緣。如法則成,非法則壞。成則有兩利之益,壞則招三途之尤。允宜罪福,邀於當機。若能臨事無疑,判斷如法者,必素甄討於毘尼,方可鑑機於秦鏡。其毘尼之學,莫越乎二種。故南山律祖云:止持則戒本最爲標首,作持則羯磨結其大科。後進前修,玅宗斯法。?羯磨一種,誠療病活命之良藥,浣?成淨之妙術。六和建立,非此莫辦;二部分攝,捨斯不?。秉持之責,在於隨事施法,明其增減之?;以法量人,逹其獨衆之殊。滿衆之軰,審其可否;訶法之者,察其是非。居必先識攝衣障食作法之齊限,行須能别可託不可自然之界址。如是諸緣得宜,乃名辦事。故五分律云:羯磨既稱辦事,所辦必須如法。違敎?戒,聖所未聽。毘尼母論云:若說羯磨,言不明了,如是等人法事相,並非所攝也。
毘婆沙云:佛吿阿難:我滅度後,有五種法,令法乆住:一、毘尼者,是汝大師;二、下至五人,持律在世;三、若中國十人,邉地五人,如法授戒;四、乃至二十人出罪;五、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年。薩婆多論云:毘尼有四義,餘經所無:一、是佛法平地,萬善由之生長;二、一切佛第子皆依戒住,一切衆生由戒而有;三、?湼槃之初門;四、是佛法瓔珞,能莊嚴佛法。具斯四義,功強於彼。僧祗律云:作白巳,問僧成就不?乃至羯磨第一、第二、第三亦如是問。十誦羯磨中亦云:是初羯磨成就不?餘律不言問成者,乃釋人不詳作法中問荅之詞,彼只出得羯磨本文耳。
?既稱羯磨指南,其一切問荅之詞必不可缺,故依二律所說,於一切羯磨下,一一皆問成不。凡觀聽者,莫謂妄增聖敎,其羯磨本文原不增減一字。此之問成不者,唯恐當下有七非中事,欲令他人說之,正爲求其如法也。?五分羯磨中亦取僧祗問成之法,若不應問成者,如授戒七證師亦無用矣。若受戒應問者,餘一切羯磨本是一體,滿衆之人皆是證明,又有何不可問成哉?
問曰:羯磨文中既云僧?黙然,何必又問其成?荅日:羯磨文中言黙然者,是說所作之事也。此問成不者,是問作法中有七非中事也無?若秉羯磨,言無錯脫,諸緣具足,如法成就,方可荅成。若有一非,?應遮止,豈可一槩而妄荅哉?是故如法羯磨重在問成,滿衆之人貴乎明律,問荅相應,作法方得實濟。若不爾者,有過無人遮擧,羯磨豈不虛設?故成濟之功全在於斯。若果如法,不問亦得,莫若問之更善。
羯磨指南卷第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