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陆正飞先生,1963年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教授。
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6年获南京大学经济学(企业管理)博士学位。
1994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目前兼任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及学术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会计研究》和《审计研究》编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在会计业积逾20年经验。
2001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05年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目前担任数间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监事,包括:自2004年9月起,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5年11月起,担任中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9年12月起,担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1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并曾于2004年2月至2010年12期间,出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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