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郭俊香女士,自2008年2月起加入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彼现时担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通过董事会参与制订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公司业务计划及战略。郭女士自1995年7月起于特变电工先后担任综合部科员、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执行董事;自2001年8月起于上海宏联(新疆宏联)担任非执行董事;自2006年6月起至今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主要参股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0888,主营业务包括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等产品的生产制造)担任监事。郭女士曾自2000年8月至2012年8月于新疆新能源担任监事;自2005年10月至2012年12月于陕西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及西安普瑞新特能源有限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郭女士于1995年7月于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郭女士于2002年1月获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颁发的工业经济高级经济师资格证,并于2005年、2008年、2009年、2013年、2014年被新财富杂志评选为‘金牌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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