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沭阳县花之谷苗木园艺场成立于2012-02-10,法定代表人为胡艳超,经营范围包括绿化苗木、花卉、盆景种植、销售;不再分装的花、草、农作物、蔬菜苗木包装种子零售;园艺用具;干花、仿真花、仿真植物、工艺品、陶瓷花盆、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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