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县衙
平遥县衙坐落于平遥古城中心,始建于北魏,定型于元明清,保存下来最早的建筑在元至正六年(1346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整座衙署坐北朝南,呈轴对称布局,南北轴线长二百余米,东西宽一百余米,占地26000余平方米。
文化
建筑特点
按照封建社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官府必位于城的正中轴线上,北京的紫禁城就位于老北京城的正中子午线上,山西巡抚衙门(现省人民政府址)也位于旧太原城的正中线上。大约因为皇帝贵为天之骄子,替天行道,理当居中。各地命官受“天子之命”,领一方水土,牧一方子民,官府位居正中,当仁不让。再者衙门居中庸之位置,乃公平断事之所也。
历史
建筑历史
自从平遥(包括此前之平陶)成为县治以后,平遥就有了它的政权机构县衙署了。早期的平遥县衙旧址都被历史的尘埃湮没了,已无处觅踪。现存于县城西南隅的县衙署为明清时期的衙署。据明成化十一年(1475)《山西通志》载,这座衙署初建于元至正六年(1346),明洪武三年(1370)由当时署理平遥县事的主簿孙在明主持重建,已六百余年了。
平遥县衙创建已久,但由于历史原因,早期的建制已荡然无存了。据《平遥县志》记载,元大德七年(1303年)八月六日夜,县境发生大地震,人员伤亡’7000余名,房屋倒塌20000余间,县衙建筑亦倒塌殆尽。
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知县何其智将三间大门改修为砖砌门洞,于门洞上增修谯楼三问,并在县衙内东侧新修寅宾馆三间。
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知县周之度在县衙大门外东侧增修观风楼一座。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知县杨廷谟对县衙进行了大规模的修缮。重修大门为三间,修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间,新修土地祠三间,修筑木结构牌楼观政亭一座,重修大堂五间,其中东梢间为钱粮库,西梢间为武备库,公堂东西耳房各三间,东为赞政亭,西为銮驾库,新修吏、户、礼、兵、刑、工六房22问,大堂后修内宅,东设县丞宅,西有典史宅,在兵、刑、工房后修有公廨房,以北修县仓。至此,平遥县衙在明清两代的格局已基本定型。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将牢狱围墙改为砖石结构,在仪门外,大门里修砖窑14间,名日“赋役房”,以便里老收粮。衙门外东侧新修彰瘅亭、阴阳学、医学,西侧添修申明亭。衙署对面路西修筑管支马户,轿夫房,总补司房共9间。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知县汪丽日在衙署内东侧增修钟楼一座。
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在县署内东侧空地又修建侯庙,包括正殿、前殿各三间,戏台一座。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维修县署内东侧的关帝、观音、火神祠,将原址的三问正殿扩修至五间,祠西侧增修壮班正班房三间。
清嘉庆六年(1801年),在壮班房前增修影壁一座,在关帝、观音、火神祠前重修乐楼三间。
清道光七年(1827年),重修关帝、观音、火神祠内院东西配房,外院增修壮班西班房三问,厨房一间。
清光绪五年(1879年),知县恩端整修县衙东花厅。
清光绪七年(1881年),知县锡良整修二堂、耳房及东西门子房,同时整修宅门东西耳房及花厅院南房、东房,其余各处有毁坏者都予以修葺。有清一代的县衙修缮建制至此结束。
民国元年(1912年),平遥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至民国37年(1948年)下属组织机构多次更迭,古建筑长期失修。
1949年,平遥县衙成为平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后多数旧建筑被拆除,改建。1996年修复衙门、大堂,以及申明亭。1998年底,在县衙办公的13个单位全部搬迁,由县文物局牵头对县衙实施全面修复规划。2000年上半年衙署中线和东线建筑群基本复原平遥县衙博物馆,也正式对外开放。
建筑特色
平遥古县衙大堂是知县办理公务的主要场所,在整个县衙署建筑中,规模最大,上限最高,是衙署的中心和主题建筑。堂前配有月台,象征着皇权的高贵,威仪万千。大堂为五楹厅堂,中间三楹为公堂,正中后方屏风上绘山水朝阳图,屏前为官台,上方有官阁,也称“暖阁”。阁上方悬有匾额,书“明镜高悬”。县衙中轴线上的最后一座建筑是“大仙楼”,上面供奉着守印大仙,即狐仙。清代官衙奉狐仙为守印大仙,不知何故。守印大仙木主为红底金字加云饰牌,带须弥座,外置神龛。大仙楼是县衙中仅存的原建筑物,故而地势偏低。原名观云楼,即知县每日茶余饭后观察四乡天气云晴之所,反映了古代平遥农业在封建经济中的地位。
推荐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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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寻仇莫负气莫听教唆到此地费心费力费钱就胜人终累己
要酌理要揆情要度世事做这官不清不勤不慎易造孽难欺天
—衙门联
解析:上联劝说世人不要争强好斗,赌气树敌,也不要听人挑拨离间,一旦惹出官司,便会心神不定,劳民伤财,就是手脚并用,赢了官司,也要心力交瘁,大伤元气,得不偿失;下联告诫官员,要通情达理,审时度势,勤奋廉洁,谨慎行事,否则,造成冤假错案,就会天理难容,天诛地灭。
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百载烟云归咫尺
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一署风雨话当年
—仪门联
解析:联中的“三尺”,是指古代刻有法律条款、审案常用的三尺长的竹简。此联道出了衙门内外情与法的区别,守法享受自由,违法必受严惩。“案内三尺法”突出强调了法律的威严,国法如山,为官者要秉公执法,不能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