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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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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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设算力中心城市促进办法 |
芜湖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
芜湖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
芜湖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芜湖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 |
芜湖市铁路客运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办法 |
芜湖市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
芜湖市河湖长制规定 |
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 |
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评论
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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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
芜湖市快递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2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公布 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快递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安徽省邮政条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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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2021年1月15日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公布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轨道交通发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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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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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
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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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数为0。
备注:政府规章《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2日陇南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于地方性法规《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由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
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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