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朔城区统计局
朔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朔区政发〔2020〕9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5650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5294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59781人,增长了11.83%,年平均增长率1.12%。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99821户,集体户14799户,家庭户人口为511251人,集体户人口为538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少0.6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8763人,占51.1%;女性人口为276312人,占48.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67相比降低了3.17。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10392 人,占19.54%;15-59岁人口为371686人,占65.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 82997人,占14.6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817人,占10.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了0.8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了6.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降低了5.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9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05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4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4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28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387人增长为195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045人增长为170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889人 降低为342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901人降低为1997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10.65年增长至10.75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21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7988人,文盲率[7]由3.70%降低为1.59%,降低了2.11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3754人,占6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1321人,占30.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5702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5921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2.68了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常住人口为:
八、流动人口[9]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339630人,其中,区辖区内人户分离[11]人口为153673人,流动人口为185957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150807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10392人,16-59岁人口为37168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区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1]区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区或地级区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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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统计局朔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朔区政发〔2020〕9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3]为56507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05294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59781人,增长了11.83%,年平均增长率1.12%。二、户别人口全区共有家庭户[4]199821户,集体户14799户,家庭户人口为511251人,集体户人口为5382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少0.64人。 | RAG-ES | 2024-09-12 |
三、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8763人,占51.1%;女性人口为276312人,占48.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67相比降低了3.17。四、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10392 人,占19.54%;15-59岁人口为371686人,占65.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 82997人,占14.6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817人,占10.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了0.8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了6.4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降低了5.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9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05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4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4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28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 RAG-ES | 2024-09-12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387人增长为195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045人增长为170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889人 降低为342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901人降低为199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10.65年增长至10.75年。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21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7988人,文盲率[7]由3.70%降低为1.59%,降低了2.11个百分点。六、城乡[8]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3754人,占6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1321人,占30.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5702人,乡村人口减少了45921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了12.68了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