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441806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08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97176人,增长41.56%,年平均增长率为3.54%。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1697001户,集体户141818户,家庭户人口为3961597人,集体户人口为4564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40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24个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24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6个,少于1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6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38.71%。

表2-1 各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市 4418060 100.00 100.00
石岐街道 257472 5.83 6.61
东区街道 213948 4.84 4.92
中山港街道 289518 6.55 7.37
西区街道 133078 3.01 3.14
南区街道 90270 2.04 2.07
五桂山街道 46049 1.04 1.54
小榄镇 513726 11.63 10.11
黄圃镇 187775 4.25 4.65
民众镇 112345 2.54 3.47
东凤镇 201023 4.55 3.96
东升镇 266863 6.04 3.78
古镇镇 230405 5.22 4.72
沙溪镇 223625 5.06 3.82
坦洲镇 382445 8.66 7.05
港口镇 140134 3.17 3.64
三角镇 126294 2.86 3.90
横栏镇 200522 4.54 3.30
南头镇 158234 3.58 4.19
阜沙镇 73381 1.66 1.84
南朗镇 101589 2.30 3.46
三乡镇 234853 5.32 6.41
板芙镇 95876 2.17 2.64
大涌镇 99763 2.26 2.38
神湾镇 38872 0.88 1.01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4个乡镇(街道)中,有22个乡镇(街道)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5个乡镇(街道)依次为:小榄镇、坦洲镇、东升镇、沙溪镇、横栏镇,分别增加198100人、162502人、148811人、104253人、97387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383175人,占53.94%;女性人口为2034885人,占46.0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09上升为117.12。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24个乡镇(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0个,在105-110之间的乡镇(街道)有3个,在105以下的乡镇(街道)有1个。

表3-1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市 53.94 46.06 117.12
石岐街道 49.88 50.12 99.52
东区街道 51.30 48.70 105.32
中山港街道 55.29 44.71 123.65
西区街道 51.41 48.59 105.82
南区街道 53.36 46.64 114.42
五桂山街道 54.08 45.92 117.76
小榄镇 54.02 45.98 117.49
黄圃镇 54.94 45.06 121.94
民众镇 53.37 46.63 114.45
东凤镇 54.42 45.58 119.40
东升镇 54.61 45.39 120.31
古镇镇 55.74 44.26 125.93
沙溪镇 52.35 47.65 109.86
坦洲镇 53.89 46.11 116.89
港口镇 53.19 46.81 113.62
三角镇 54.62 45.38 120.36
横栏镇 56.68 43.32 130.86
南头镇 56.69 43.31 130.91
阜沙镇 54.82 45.18 121.36
南朗镇 53.60 46.40 115.50
三乡镇 53.09 46.91 113.19
板芙镇 53.29 46.71 114.10
大涌镇 57.82 42.18 137.08
神湾镇 54.06 45.94 117.6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24个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93109人,占15.69%;15-59岁人口为3333171人,占75.4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91780人,占8.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4160人,占5.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9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0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55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4418060 100.00
0-14岁 693109 15.69
15-59岁 3333171 75.44
60岁及以上 391780 8.87
其中:65岁及以上 264160 5.98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24个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0%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1个,在65%-70%之间的乡镇(街道)有3个。

7个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没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乡镇(街道)。

表4-2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15.69 75.44 8.87 5.98
石岐街道 15.00 69.72 15.27 10.76
东区街道 17.83 70.49 11.67 8.27
中山港街道 16.07 77.03 6.90 4.54
西区街道 21.82 69.12 9.06 6.07
南区街道 17.23 72.64 10.13 6.84
五桂山街道 9.81 85.23 4.96 3.10
小榄镇 13.46 78.33 8.21 5.61
黄圃镇 14.87 74.83 10.30 7.05
民众镇 16.69 69.41 13.90 9.51
东凤镇 16.70 74.45 8.85 5.89
东升镇 17.37 75.58 7.05 4.51
古镇镇 14.33 77.81 7.86 5.23
沙溪镇 14.24 76.93 8.83 6.05
坦洲镇 16.54 76.26 7.20 4.61
港口镇 17.41 72.88 9.70 6.51
三角镇 14.83 74.67 10.50 7.38
横栏镇 14.82 78.74 6.44 4.14
南头镇 13.31 80.01 6.69 4.27
阜沙镇 15.93 73.73 10.34 7.14
南朗镇 14.58 74.87 10.55 7.31
三乡镇 18.36 74.59 7.05 4.63
板芙镇 18.51 72.72 8.77 5.67
大涌镇 9.06 83.56 7.38 4.99
神湾镇 16.82 73.17 10.01 6.69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726552人,16-59岁人口为3299728人。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人口受教育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007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59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039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452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775人上升为1335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1005人下降为196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981人下降为385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654人上升为20021人。

表5-1  各乡镇(街道)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13356 19601 38568 20021
石岐街道 24033 22184 26136 18623
东区街道 29464 21349 23043 16419
中山港街道 21429 23843 31742 15036
西区街道 21049 20229 28495 19486
南区街道 18745 21452 31981 19024
五桂山街道 34463 20063 26680 13429
小榄镇 9615 18010 44550 20772
黄圃镇 8697 15778 43509 22246
民众镇 8769 20728 36374 24821
东凤镇 9243 16509 43224 21759
东升镇 9900 17902 42001 21210
古镇镇 8855 22071 41224 19941
沙溪镇 10766 18772 43033 20344
坦洲镇 14064 21420 36391 18912
港口镇 13549 19730 34922 22289
三角镇 9970 18321 42621 21053
横栏镇 6050 20755 46290 18382
南头镇 10158 16027 44967 21476
阜沙镇 8780 19779 40490 22154
南朗镇 12277 21740 37749 20498
三乡镇 11701 18381 40680 20740
板芙镇 8853 17651 42198 22096
大涌镇 5560 16386 48433 23887
神湾镇 8379 17221 42342 22322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73年提高至10.20年。

24个乡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乡镇(街道)有10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4个。

表5-2  各乡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市 10.20
石岐街道 11.10
东区街道 11.83
中山港街道 11.23
西区街道 11.15
南区街道 10.83
五桂山街道 11.95
小榄镇 9.79
黄圃镇 9.53
民众镇 9.65
东凤镇 9.72
东升镇 9.86
古镇镇 9.90
沙溪镇 9.96
坦洲镇 10.35
港口镇 10.18
三角镇 9.81
横栏镇 9.65
南头镇 9.73
阜沙镇 9.73
南朗镇 10.13
三乡镇 10.12
板芙镇 9.73
大涌镇 9.15
神湾镇 9.62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1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0人,文盲率[4]由1.29%下降为0.91%,下降0.3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常住人口中的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841873人,占86.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76187人,占13.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00879人,乡村人口增加195906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0.86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76560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81158人,流动人口为2584447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193000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5444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04104人,增长57.0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5028人,增长292.71%;流动人口增加869076人,增长50.66%。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时光轴

RAG14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4]为4418060人。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08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97176人,增长41.56%,年平均增长率为3.54%。RAG-ES2024-09-10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1697001户,集体户141818户,家庭户人口为3961597人,集体户人口为4564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3人减少0.40人。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RAG-ES2024-09-10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4个乡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中山市统计局 中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8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24个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24个乡镇(街道)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个,在1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16个,少于10万人的乡镇(街道)有6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38.71%。RAG-ES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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