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乡)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37722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785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361人,增长2.54%,年平均增长率为0.25%。
表1-1 近四次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人、%
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127334户,集体户2407户,家庭户人口为365461人,集体户人口为117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7人减少0.10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71284人,占98.4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936人,占1.5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6]增加8990人,占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7]增加588人,占比上升0.1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镇(乡)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2个镇(乡)中,超过10万人的镇(乡)有1个,2万-10万人的镇(乡)有5个,少于2万人的镇(乡)有6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镇(乡)合计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2]比重为61.85%。
表2-1各镇(乡)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2个镇(乡)中,有4个镇(乡)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3个镇(乡)依次为:连州镇、大路边镇、西岸镇,分别增加15982人、3072人、1243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乡)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数据因末位四舍五入,总体相加有可能不等于百分之百)。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镇(乡)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92314人,占50.98%;女性人口为184906人,占49.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75上升为104.01。
表3-1 近四次以来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2个镇(乡)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乡)有5个,在105-110之间的镇(乡)有6个,在105以下的镇(乡)有1个。
表3-2各镇(乡)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镇(乡)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86165人,占22.84%;15-59岁人口为208420人,占55.25%;60岁及以上人口为82635人,占21.9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134人,占15.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1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43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2个镇(乡)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镇(乡)有0个,在60%-65%之间的镇(乡)有0个,在60%以下的镇(乡)有12个。
12个镇(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1个镇(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镇(乡)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90523人,16-59岁人口204062人。
[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来源于资料汇编。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镇(乡)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15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67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04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76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95人上升为58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462人上升为115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329人下降为372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601人上升为33340人。
表5-1 各镇(乡)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39年提高至8.75年。
12个镇(乡)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镇(乡)有0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乡)有1个,在9年以下的镇(乡)有11个。
表5-2 各镇(乡)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29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701人,文盲率[4]由4.07%下降为2.73%,下降1.3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12个镇(乡)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6572人,占 46.8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0648人,占53.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4905人,乡村人口减少532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84个百分点。
表6-1 近四次以来人口普查城乡人口[4]及比重
单位:万人、%
二、流动人口[5]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2235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664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559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7519人,增长61.5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数据来源于广东省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主要数据。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镇(乡)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4]为377220人。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785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361人,增长2.54%,年平均增长率为0.25%。 | RAG-ES | 2024-09-11 |
表1-1 近四次以来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单位:人、%全市共有家庭户[5]127334户,集体户2407户,家庭户人口为365461人,集体户人口为117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7人减少0.10人。四、民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71284人,占98.4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936人,占1.5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6]增加8990人,占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7]增加588人,占比上升0.12个百分点。注释:[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 RAG-ES | 2024-09-11 |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2个镇(乡)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2个镇(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6]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7]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取自《清远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地区人口情况连州市统计局 连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5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2个镇(乡)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地区人口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