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丽江市统计局
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六千六百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253878人。全市一区四县中,常住人口超过15万人的有 5个,在20万人至29万人之间的有3个,超过30万人以上有1个。其中,永胜县人口居首位,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26.86%。二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1061户,集体户19011户,家庭户人口为 1170501人,集体户人口为833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7人减少了0.68人。
三
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6314人,占总人口的51.55%;女性人口为607564人,占总人口的48.4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26。
四
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3592人,占总人口的17.03%;15-59岁人口为857987人,占总人口的68.4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299人,占总人口的14.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132894人,占总人口的10.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8个百分点。
五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8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6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50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87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95人增加为121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58人增加为112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536人下降为323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78人下降为29410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2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828人,文盲率由7.88%下降为7.52%,下降0.36个百分点。
六
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7447人,占总人口的47.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6431人,占总人口的52.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1401人,乡村人口减少2422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85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26137人,16-59岁人口为84544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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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丽江市统计局丽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六千六百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253878人。全市一区四县中,常住人口超过15万人的有 5个,在20万人至29万人之间的有3个,超过30万人以上有1个。其中,永胜县人口居首位,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26.86%。二 | RAG-ES | 2024-09-11 |
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91061户,集体户19011户,家庭户人口为 1170501人,集体户人口为8337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67人减少了0.68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6314人,占总人口的51.55%;女性人口为607564人,占总人口的48.4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0.26。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13592人,占总人口的17.03%;15-59岁人口为857987人,占总人口的68.4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2299人,占总人口的14.5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132894人,占总人口的10.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8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8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163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50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87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95人增加为1218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58人增加为112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536人下降为3230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478人下降为29410人。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42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828人,文盲率由7.88%下降为7.52%,下降0.36个百分点。六城乡人口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97447人,占总人口的47.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6431人,占总人口的52.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1401人,乡村人口减少2422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85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