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一号)
——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一、常住人口
二、人口减少
三、户别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各镇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且户口在本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以最后的机器汇总数为准。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二号)
——15个镇常住人口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5个镇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镇常住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且户口在本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为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的比重。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5个镇的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0070人,占50.95%;女性人口为125224人,占49.0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0相比,下降1.73。
二、各镇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15个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镇有1 个,在100至110之间的镇有2个,在110至120之间的镇有9个,在120以上的镇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二、各镇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15个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镇有2个,在50%-60%之间的镇有12个,在50%以下的镇有1个。13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20%,其中,4个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28%。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38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39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99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0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08人上升为955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72人下降为93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890人下降为372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464 人上升为30570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08年增加至8.70年。全县15个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8年以上的镇有2个,在7年至8年之间的镇有10个,在7年以下的镇有3个。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一、 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3480人,占44.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1814人,占55.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923人,乡村人口减少6171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升了13.1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3]为9969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1329人,增长106.13%。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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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一号)——全县常住人口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255294人。二、人口减少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6088[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0794人,下降13.78%,年平均增长率为-1.47%。 | RAG-ES | 2024-09-11 |
三、户别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9656户,集体户2158户,家庭户人口为246508人,集体户人口为878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83人。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全县、各镇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且户口在本镇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以最后的机器汇总数为准。[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二号) | RAG-ES | 2024-09-11 |
——15个镇常住人口情况 绥德县统计局绥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15个镇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一、各镇常住人口全县15个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有1个,在1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镇有3个,少于1万人的镇有11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四位的镇合计人口占全县人口比重为73.98%。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