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寺大殿
华林寺大殿
共 2086字,需浏览 5分钟
·
2024-05-24 10:40
历史沿革
北宋二年(964年),吴越鲍修让兴建“越山吉祥禅院”。
明六年(1431年)重建。
明九年(1444年),被赐额“华林寺”。
清初年(1644年),进行修建。
清七年(1668年),再次修建。
清二十三年(1818年)至六年(1826年),进行了大规模重修,即原大殿的面三间扩建成面七间,单檐改为副阶重檐。 把原大殿扩大为面宽七间,进深八间,重檐歇山顶,成为明、清建筑形制。还增建了准提楼、文昌阁、火神庙、金佛殿、大士阁等。
清三年(1911年),进行了一次小规模修建。
1955年11月,对大殿构架进行加固,翻修屋面。
1963年,除大殿和西首火神庙外,其他建筑皆因年久失修和风灾、虫害而倾塌殆尽。
1966年上半年,为了保护大殿,文化部门拨出专款,在大殿四周砌建围墙,以资保护。同年6月,因“破四旧”运动,殿内佛像被尽数推倒,须弥座夷为平地,大殿被占用。
1970年前后,大殿被圈入机关用地。原预定将大殿拆除,幸因当时机关事务管理局缺少仓库,大殿被利用为堆放杂物场所,免除了被拆之灾。当时殿前建起汽车修配厂,殿东侧即是锯木车间,殿东是机关车队的停车场,殿后盖起大楼,殿的前后廊因妨碍机关大院交通,先后被锯拆。
1979年,清华大学教授莫宗江赴厦门考察,路过福州参观华林寺大殿。莫教授认为,华林寺大殿是全国现有保存下来屈指可数的古建筑精品。返回北京后,他立刻设法向国家文物局递交申请报告。
1980年,受国家文物局委托,莫宗江教授率领清华大学两位研究生,前来福州考察测绘大殿,并认定华林寺大殿确是千年前的木构建筑,推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4年6月,高级工程师李竹君奉命来福州商讨修复工程事宜。此后,划定了大殿的绝对保护范围: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确定迁走汽车修配厂(花费100万元)和车队,为保护千年大殿提供了基本条件。
1986年,因新建省政府办公楼,国家文物局筹备迁建大殿,于同年12月正式落架分解,大殿较原址东移14.6米,南移8.3米,采用环氧树脂粘结和不饱和聚脂灌浆等化学加固工艺,重建中去除了清代加建的部分,复原成宋代外观 ,并复建了山门和东西配殿。
1989年10月,竣工。
1991年,经国家文物局和省、市验收组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合格,予以验收。”至此,前后历时约6年(1985年—1991年)的华林寺大殿保护工程结束。
2001年,因屋顶漏水又重修了大殿屋面。
2016年,开展华林寺大殿修缮工程。
2018年,完成华林寺大殿二期修缮工程。
建筑格局
结构
华林寺大殿按五代时期形制,木结构,面宽三间,进深四间,八架橡前后乳栿对四椽栿用四柱,单檐歇山顶,建筑古朴雄浑,工艺精湛,构件造型精美。
大殿的四檐及内柱头上均施,用材硕大,单材31.5×16厘米,断面为2∶1,这是同时代实物中罕见的断面比例。斗栱的配置,只在前檐用了补间铺作,当心间2朵,两次间各1朵。
斗栱为七铺作双抄双下昂,一、三跳头偷心。耍头做法与下昂一致。斗栱总高为檐柱高的3/4,体量雄大,不用普柏枋,栌斗底部用皿板,山面斗栱后尾连续用五跳偷心华栱及下昂;在梁架中大量使用斗栱,多用驼峰而少用蜀柱,各榑外端顶部用生头木等。
华林寺大殿
特点
华林寺大殿整个结构都是榫卯相和,不用一根铁钉,其建造手法,在唐宋也是独具一格,并带有显著闽越地方特色。其足材高度超过山西五台山大殿,为中国之最。
大殿在构造和艺术处理上带有明显的地方特征,如柱子的上下卷杀做法,云形驼峰,昂面的双枭双混曲线,圆形断面的月梁,柱头方、罗汉方和撩檐方上镌刻等。
文物遗存
湖东路与鼓屏路交叉口附近(原布政署月台)曾出土的“防虞”石刻,移至城北的华林寺内。
寺内还存有残碑一方,清《华林禅寺香灯碑》、《纪念堂碑》等文物。
文物价值
华林寺大殿是长江以南现存最早的木建筑遗构,其建造年代在国内名列第四,由于所属地区偏僻,在某种程度上保存着一些更为古老的做法,为研究宋代和宋以前南方建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并与日本“大佛样”建筑存在传承渊源,在中国建筑史上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保护措施
1953年,福建省第一次文物普查中,华林寺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2年2月23日,华林寺大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华林寺大殿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8号。
门票价格
2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