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52 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8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晓萍
2023年12月5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
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相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予以废止;经商财政部、审计署同意,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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