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2号)

联合创作 · 2019-10-16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 第 27 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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