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在各镇街(园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10466625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2023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46388人,增长27.33%,年平均增长率为2.4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4388293户,集体户669093户,家庭户人口为8571041人,集体户人口为18955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1.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23人减少0.2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3个镇街(园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33个镇街(园区)中,人口超过60万人的有3个,在40万人至60万人之间的有7个,在2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有10个,少于20万人的有13个。
表2-1各镇街(园区)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33个镇街(园区)中,有32个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7个镇街依次为: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长安镇、南城街道、厚街镇、东城街道,分别增加245889人、199487人、146949人、143161人、129033人、112524人、10431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街(园区)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3个镇街(园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5917079人,占56.53%;女性人口为4549546人,占43.4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7.81上升为130.06。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33个镇街(园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30以上的有19个,在120-130之间的有9个,在110-120之间的有2个,在110以下的有3个。
表3-1 各镇街(园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3个镇街(园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372875人,占13.12%;15-59岁人口为8521125人,占81.41%;60岁及以上人口为572625人,占5.4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0020人,占3.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7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9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28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33个镇街(园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80%以上的有22个,在75%-80%之间的有7个,在75%以下的有4个。
3个镇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438667人,16-59岁人口为8455333人。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33个镇街(园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588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318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1889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466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103人上升为1324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301人上升为222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4399人下降为422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3502人上升为15713人。
表5-1各镇街(园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82年提高至10.41年。
33个镇街(园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26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有7个。
表5-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三、文盲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00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7614人,文盲率[4]由0.64%下降为0.57%,下降0.0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的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东莞市统计局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644871人,占92.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21754人,占7.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73549人,乡村人口减少94888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69个百分点。
图6-1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及比重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8308567人,其中,市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356353人,流动人口为7952214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619350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75871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725093人,增长26.20%;流动人口增加1460844人,增长22.5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32个镇街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市所辖的镇街(园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镇街(园区)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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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常住人口情况东莞市统计局 东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在各镇街(园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RAG-ES | 2024-09-10 |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4]为10466625人。二、人口增长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22023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46388人,增长27.33%,年平均增长率为2.45%。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三、户别人口 | RAG-ES | 2024-09-10 |
全市共有家庭户[5]4388293户,集体户669093户,家庭户人口为8571041人,集体户人口为18955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1.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23人减少0.28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