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84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的决定》(2004年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84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3年11月27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张福森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和规范香港、澳门法律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规定的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有关规定,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款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在《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后增加一款,补充规定的内容为:“代表处及其代表按照所属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达成的联营协议,可以与联营的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作,办理有关联营业务。”原第三款调为第四款,内容修改为:“代表处及其代表不得从事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
二、将《办法》第十九条修改为:“代表处的代表每年在内地居留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少于2个月的,下一年度不予注册。”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补充规定的内容为:“代表处设在广州、深圳的,其代表每年在内地居留的时间不受前款最少居留时间的限制。”
三、本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2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9年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42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19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1月15日起施行。
部 长 傅政华
2018年12月5日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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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5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3年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25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9月1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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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6号)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2002年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66 号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已经2001年7月12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张福森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
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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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5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 公证程序规则(2021年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45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2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唐一军
2020年10月20日
司法部关于修改《公证程序规则》的决定
(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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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2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 例〉的规定》的决定(2005年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92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2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张福森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日
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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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司法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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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司法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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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6号) 司法部关于废止十二件部颁规章的决定 司法部决定废止的十二件部颁规章目录(2009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16 号
《司法部关于废止12件部颁规章的决定》已经2009年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司法部关于废止12件部颁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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