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以及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部编代码14007)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在岗群体。〕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参加往年高职扩招已录取注册的考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6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请11月17日—20日登录学院官网(www.scapi.cn)查看。
考试地点:
1.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艺术设计:成都市双流区黄龙大道四段2681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旅游学校高职扩招教学点)。
2. 戏曲表演: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武侯校区)。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面试,分值350分。
考生内容: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按照报考专业进行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对所报专业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能在把握主题的基础上,适当运用知识和技巧,准确且充分地表达个人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
(三)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6日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和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折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
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可由我院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由学院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就读地址:
(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艺术设计:成都市双流区黄龙大道四段2681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旅游学校高职扩招教学点)。
(二)戏曲表演: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5号(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武侯校区)。
(三)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学院对此次高职扩招考生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线上线下、集中授课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及学时,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九、学费标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学费为3700.00元/年,“艺术设计”、“戏曲表演”学费为6000.00元/年,其余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如因故退学,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其余费用。
十、学籍管理
考生被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流程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招生章程 |
10月28日前 |
学院官网公布经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的招生章程 |
网上报名 |
10月28日9:00至11月4日17:00前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填报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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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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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 |
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考试实施 |
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 |
考生登录学院官网,查询“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须知”,了解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
11月26日 |
考生按学院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到指定考点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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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
考生登录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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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
12月10日 |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二、其他事宜
(一)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考前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电子健康码”绿码查验等工作,参加考试请全程佩戴好口罩。
(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三)咨询电话:028-61718111、61718005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1718218
(五)学校网址:www.scap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