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联合创作 · 2024-08-15 13:48

一、总则

为做好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学院全称: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06

在川招生代码:5183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符合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报考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供电技术和铁道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考试地点: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对考生的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成绩总分350分。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应变能力、知识结构、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专业认知、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质等。详见学院官网www.scrc.org.cn《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2日9:00后登陆学院官网www.scrc.org.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分类录取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上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面试成绩。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不平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同类计划中平衡专业计划。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申请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招生处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可在我院官网下载)。经学院审核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相关专业学习。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学校。

七、新生入学

(一)录取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

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对身体条件不适合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我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新生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可以向我院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不超过1年。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以工学结合为主,采用在校理实一体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企业岗位实践学习等多种形式。基本学制3年,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专业教学总学时为2500~2800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学费:41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收同类别考生的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前,符合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在川务工的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务工地)县(市、区)招考机构作为报名确认点。

(二)2021年11月10日至13日17:00前,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三)2021年11月17日至19日12:00前,考生可在学院官网www.scrc.org.cn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安排。

(四)2021年11月26日14:30-17:00,考生到校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提交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字确认的《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五)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17:30,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六)2021年12月2日,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七)2021年12月4日-12月8日,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2021年12月10日12:00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其他事宜

(一)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学院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控、系统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三)本章程由四川铁道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处

(二)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彭温路399号

(三)咨询电话:028-68939880 028-68939881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68939939

(五)学院网址:www.scr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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