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陕西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陕西西安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批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陕政字〔1999〕6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西安城北未央路两侧,南起南康村,北至张家堡,东至未央路东侧六百米沿线,西至朱宏路,规划范围总用地9.88平方公里。
三、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西安市经济技术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发展资金由你省自筹解决。
四、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的方针,积极改善投资环境,逐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五、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促进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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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云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云南昆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2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云政发〔1999〕18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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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合肥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16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皖政秘〔1999〕13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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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成都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1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川府〔1999〕34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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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长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2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国家级开发区的请示》(湘政〔1999〕3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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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郑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办国家级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豫政文〔1999〕16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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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贵州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1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贵州贵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2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批准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黔府呈〔1999〕2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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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海西宁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44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青政〔1999〕8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上建立的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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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内蒙古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国办函〔2000〕4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我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列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再次请示》(内政发〔1999〕103号)及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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