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64
江苏代码:1954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院提前招生。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我院和其他一所高职院校,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院校考核(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3、资格审核
3月13日前,我院依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一轮报考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审核。4月10日前,进行第二轮报考考生信息审核。
四、考试及计分办法
1、合格考试
合格性考试全省统一组织。
2、院校考核(校测)
我院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综合素养等方面。我院根据考生报名等情况,3月20日(星期六)组织开展第一轮考生面试考核工作;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7日(星期六)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考核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其中,美术、音乐、编导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我院不再组织院校考核(校测),其他专业均以面试形式考核。
3、计分方式
总分满分300分,由合格性考试和院校考核两项成绩构成。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6分;院校考核满分200分,采用面试方式。
4、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加分录取:
(1) 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
五、录取及学历文凭
1、录取规则
我院按照合格性考试+院校考核(校测)的总分择优录取。按照“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全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录取。
2、学历文凭
高职提前招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学费:人文类专业120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14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
根据各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2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各类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设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院招生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学院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严禁超范围、超计划录取。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监督电话:025-57246677。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柘宁东路116号
邮编:211215
电话:025-57246666、57246688
传真:57246680
网址: www.niva.cn
说明:
1、本招生章程有关招考政策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我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为准。
2、如因疫情导致相关工作安排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通知,请关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