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务院(2001年3号)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
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0〕175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12月8日决定:
任命曾荫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免去许淇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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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曾荫培
等2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00〕175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0年12月8日决定:
任命曾荫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
免去许淇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