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嵊泗县统计局
嵊泗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嵊泗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6690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10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205人,减少12.09%,年平均下降率为1.28%。
二、户别构成
全县共有家庭户[3]31128户,集体户1099户,家庭户人口为63719人,集体户人口为31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32人减少0.2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606人,占51.73%;女性人口为32297人,占48.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3.26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016人,占7.50%;15-59岁人口为40945人,占61.20%;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942人,占31.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85人,占21.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80个百分点。
表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66903 | 100.00 |
0-14岁 | 5016 | 7.50 |
15-59岁 | 40945 | 61.20 |
60岁及以上 | 20942 | 31.30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4385 | 21.50 |
五、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9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31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20人上升为138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090人下降为100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840人上升为328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284人上升为36341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3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25人,文盲率[4]由10.59%下降为3.04%,下降7.55个百分点。
六、城乡[5]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886人,占65.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017人,占34.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了359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61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3.2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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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统计局嵊泗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1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嵊泗县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县常住人口[2]为6690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6108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205人,减少12.09%,年平均下降率为1.28%。二、户别构成全县共有家庭户[3]31128户,集体户1099户,家庭户人口为63719人,集体户人口为31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0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32人减少0.27人。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606人,占51.73%;女性人口为32297人,占48.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了3.26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
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016人,占7.50%;15-59岁人口为40945人,占61.20%;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942人,占31.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85人,占21.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80个百分点。表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66903 100.00 0-14岁 5016 7.50 15-59岁 40945 61.20 60岁及以上 20942 31.30 其中:65岁及以上 14385 21.50 | RAG-ES | 2024-09-11 |
五、教育程度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6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9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31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220人上升为1384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090人下降为100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840人上升为328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284人上升为36341人。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3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025人,文盲率[4]由10.59%下降为3.04%,下降7.55个百分点。六、城乡[5]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886人,占65.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017人,占34.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了3590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61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3.22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