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地方政府规章共 8个,首发于 qinglite.cn,统计截止日: 2024-10-16名称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清远市公园管理办法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清远市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清远市清远市0清远市清远市,广东省辖地级市,位于广东省的中北部、北江中下游、南岭山脉南侧与珠江三角洲的结合带上。截至20清远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提升公园服务和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本市清远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及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环境教育活动,适用本规定。清远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南宁市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月1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规章制定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陇南市人民政府规章数为0。 备注:政府规章《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2日陇南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由于地方性法规《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已由陇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