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1]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综〔2019〕15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6806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4554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096人,增长1.33%,年平均增长率为0.13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993561户,集体户30611户,家庭户人口为2572647人,集体户人口为1079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2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66952人,占50.99 %;女性人口为1313693人,占49.0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5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84524人,占18.07 %;15-59岁人口为1637321人,占61.08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8800人,占20.85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6449人,占14.7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0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094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87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06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85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104人上升为1048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399人上升为1301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69人下降为339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345人下降为3165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05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52年。

六、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99098人,占59.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81547人,占40.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6788人,乡村人口减少2216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92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90074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为183160人,流动人口为71758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98242人,增长49.5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54150人,增长5.31倍;流动人口增加144092人,增长25.1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513448人,16-59岁人口为160839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县(市、区)人口情况[1]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0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3]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县(市、区)常住人口

10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40万人的县(市、区)有2个,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1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少于20万人的县(市、区)有4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45.8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县(市、区)中,有4个县(市、区)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3个县(市、区)依次为:建阳区、武夷山市、政和县,分别增加51481人、26111人、7698人。

表2-1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2680645 100.00 100.00
延平区 454605 16.96 17.69
建阳区 340843 12.71 10.94
邵武市 273721 10.21 10.40
武夷山市 259668 9.69 8.83
建瓯市 434451 16.21 17.09
顺昌县 179064 6.68 7.24
浦城县 297719 11.11 11.51
光泽县 130294 4.86 5.07
松溪县 130867 4.88 4.74
政和县 179413 6.69 6.49

二、性别构成

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县(市、区)有3个,在103至105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105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

表2-2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99 49.01 104.05
延平区 50.41 49.59 101.63
建阳区 51.54 48.46 106.36
邵武市 50.72 49.28 102.93
武夷山市 50.93 49.07 103.80
建瓯市 50.92 49.08 103.77
顺昌县 51.02 48.98 104.18
浦城县 50.68 49.32 102.78
光泽县 51.34 48.66 105.52
松溪县 51.13 48.87 104.63
政和县 52.24 47.76 109.38

三、年龄构成

10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 %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4个。

10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7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2-3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18.07 61.08 20.85 14.79
延平区 16.87 62.03 21.10 15.06
建阳区 18.45 62.64 18.91 13.01
邵武市 16.86 62.41 20.73 14.75
武夷山市 18.13 65.66 16.21 11.28
建瓯市 19.19 58.68 22.13 15.38
顺昌县 15.32 61.13 23.55 16.64
浦城县 17.20 57.71 25.09 18.50
光泽县 17.80 62.58 19.62 14.59
松溪县 20.31 58.80 20.89 14.72
政和县 22.28 58.97 18.75 13.35

四、受教育情况

10个县(市、区)中,4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超过1万人,其中,2个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超过1.5万人。

10个县(市、区)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在9年以上的县(市、区)有4个,在8.5年至9年之间的县(市、区)有4个,在8.5年以下的县(市、区)有2个。

表2-4 各县(市、区)每10万人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市 10481 13010 33971 31656
延平区 15164 15414 31182 28426
建阳区 10484 13417 34075 30754
邵武市 11733 16146 34620 28466
武夷山市 15377 14250 32952 27313
建瓯市 7346 10762 33390 35708
顺昌县 8347 13065 36944 31629
浦城县 6931 12558 36530 34726
光泽县 9145 10686 37292 33305
松溪县 8700 10581 35013 33607
政和县 7489 9157 32339 35212

表2-5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9.05 8.53
延平区 9.70 9.10
建阳区 9.09 9.05
邵武市 9.53 8.97
武夷山市 9.83 9.01
建瓯市 8.36 7.87
顺昌县 8.85 8.28
浦城县 8.65 8.24
光泽县 8.90 8.20
松溪县 8.75 8.40
政和县 8.22 8.1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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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1]南平市统计局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南政综〔2019〕15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RAG-ES2024-09-10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为268064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4554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096人,增长1.33%,年平均增长率为0.13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993561户,集体户30611户,家庭户人口为2572647人,集体户人口为1079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3人减少0.24人。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66952人,占50.99 %;女性人口为1313693人,占49.0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53。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84524人,占18.07 %;15-59岁人口为1637321人,占61.08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8800人,占20.85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6449人,占14.7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0个百分点。RAG-ES2024-09-10
五、受教育情况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094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87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06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85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104人上升为1048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399人上升为1301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669人下降为339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345人下降为31656人。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05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52年。六、城乡[7]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99098人,占59.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81547人,占40.3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56788人,乡村人口减少2216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92个百分点。RAG-ES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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