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70084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22317人,下降3.0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2375728户,集体户66477户,家庭户人口为6538307人,集体户人口为47012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
三、地区分布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74414人,占49.57%;女性人口为3534013人,占50.4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98.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43相比下降3.12。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59206人,占25.1%;15~59岁人口为3861299人,占55.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87922人,占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021人,占15.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7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321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07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832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10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65人上升为6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14人上升为143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10下降为382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422人上升为2997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2年提高至9.1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6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5013人,文盲率[6]由4.45%下降为2.24%,下降2.21个百分点。
七、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93633人,占44.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14794人,占55.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63133人,乡村人口减少118545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68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8]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147138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46542人,流动人口为132484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65265人,增长190.7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7084人,增长397.46%,流动人口增加848181人,增长177.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驻马店市统计局
驻马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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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70084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222317人,下降3.0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2375728户,集体户66477户,家庭户人口为6538307人,集体户人口为47012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1人。 三、地区分布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74414人,占49.57%;女性人口为3534013人,占50.43%。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98.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43相比下降3.12。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59206人,占25.1%;15~59岁人口为3861299人,占55.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87922人,占1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021人,占15.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7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321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07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832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101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65人上升为64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14人上升为1437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10下降为382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422人上升为2997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2年提高至9.1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6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5013人,文盲率[6]由4.45%下降为2.24%,下降2.21个百分点。 七、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93633人,占44.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914794人,占55.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63133人,乡村人口减少118545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68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8]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147138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46542人,流动人口为132484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65265人,增长190.7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7084人,增长397.46%,流动人口增加848181人,增长177.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县(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