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2020年25号)
第 35 号
经国务院批准,原“中央救灾化肥储备”、“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国家钾肥储备”统一整合为“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制定新的管理办法,现决定废止《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第26号)、《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管理办法》(计经贸〔1999〕577号)、《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改经贸〔2005〕2251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财 政 部 部 长 刘 昆
2020年7月31日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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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DevelopmentandReformCommission)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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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4号)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4 号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14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2号令)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第54号令)同时废止。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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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2008年第1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08年25号)
2008 年 第 1 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0日商务部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商 务 部 部 长 陈德铭
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 凯
财 政 部 部 长 谢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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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5号)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5 号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 任 马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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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2号)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2024年11号)
第 12 号《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郑栅洁 财 政 部 部 长 蓝佛安 2024年1月30日 中 央 储 备 棉 管 理 办 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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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36 号
根据镀金产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关于2014年底前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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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4号)(2019年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4 号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21日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自2019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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