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00

  河曲县统计局

  河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06号)要求,我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3]1235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5136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1631人,减少14.90%,年平均增长率-1.60%。

  二、户别人口

  共有家庭户[4]51586户,集体户1522户,家庭户人口为117539人,集体户人口为59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减少0.59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4840人,占52.50%;女性人口为58665人,占47.5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29相比下降了2.76

  四、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9298人,占15.63%;15-59岁人口为75786人,占61.3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421人,占23.0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510人,占16.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8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8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50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5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5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73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608增加1660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23减少133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091减少336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694减少26507人。

  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9.71年。

  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79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61人,文盲率[7]6.17%下降3.88%,下降了2.29个百分点。

  、城乡[8]人口

  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5997人,占53.4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7508人,占46.56%。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7383人,乡村人口减少了2901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05个百分点。

  、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居民办人口分布如下。

各乡(镇)、居民办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  重

全  县

123505

100.00

文笔镇

37773

30.58

楼子营镇

4821

3.90

刘家塔镇

4118

3.33

巡镇镇

6972

5.65

旧县镇

3537

2.86

沙泉镇

4596

3.72

鹿固乡

2771

2.24

前川乡

1569

1.27

单寨乡

1531

1.24

土沟乡

1307

1.06

沙坪乡

1809

1.46

社梁乡

2478

2.01

河曲县居民办事处

50223

40.6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本县居住的现役军人、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

  [3]全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0372人,16-59岁人口为74712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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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11
RAG信息RAG类型操作时间
  河曲县统计局  河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发〔2020〕6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RAG-ES2024-09-12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2350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5136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21631人,减少14.90%,年平均增长率-1.60%。  二、户别人口RAG-ES2024-09-12
  全县共有家庭户[4]51586户,集体户1522户,家庭户人口为117539人,集体户人口为59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人减少0.59人。RAG-ES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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