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5年2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 务 院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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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 务 院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