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2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2002年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92 号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已经2001年6月29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俞正声
二○○一年七月一日
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与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
经2001年6月29日第4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部令,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1989年12月31日发布)。
2.《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1990年12月31日发布)。
3.《城市客运车辆保养修理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号,1990年12月31日发布)。
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41号,1995年1月23日发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