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15号)

联合创作 · 2018-02-12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9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