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24号)

联合创作 · 2018-06-12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41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6月12日第1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6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废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0号)。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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