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家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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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9:55

历史沿革

1973年冬季,康家遗址首次发现,村民在平整土地时发现了大量的红烧土、白灰房面、灰土及三足陶器等物,随即上报临潼县文化馆,文化馆派员前往进行了初步了解和记录。
1980年,陕西省文物局组织了一次全省文物普查,对遗址进行了复查工作,初步认定为一处重要的龙山文化村落遗址。
1981年至1984年,由西安半坡博物馆和临潼县文化馆联合组队,对遗址先后进行了4次试掘工作,发现了一些龙山时期的房址、灰坑、陶窑、墓葬及一批汉代墓葬。
1985年至1990年,康家遗址的田野发掘工作,主要由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先后进行了4次发掘,发掘面积2000余平方米,清理出房址100多座、灰坑40多个,陶窑仅有少量发现,获得了一大批陶,石、蚌、骨角器等重要遗物。
康家遗址

遗址特点

康家遗址中发掘的房址布局较有规律,基本上呈东北一西南向排列,其中还普遍存在上下数层叠压现象,说明该地区村落的持续时间很长。房子东西成行,南北成排,分若干排,两排房子之间大约相隔6一9米。每排房子又分成数组,少者两三间一组,多则五六间一组。相邻的房子共用一个隔墙,墙厚24一80厘米。村落整体构成一种层次分明、布局有序的聚落结构,显示出村落在整体布局上已经有了严密的规划。而从房址形制情况来看,同组房屋大小形制都基本相同,说明村落内部还没有出现明显的内部差别。
房子形状绝大部分为长方形圆角,有的平面呈内外双室的“吕”字形、“凸”字形。房屋面积9一12平方米。居住面多抹白灰,也有用胶泥或草筋泥的,说明当时白灰面已被大量使用,而且延续时间较长。下层白灰面薄而软,上层厚且硬,并发现了储藏白灰的灰窖和涂抹白灰用的石抹子。从房子遗迹来看,当时建造房子已普遍使用夯筑技术。“夯筑” 是中国古代建造房屋基础、打台基时的主要技术,就是靠人力用工具将土一层层砸实。同时也发现当时的人已经会用土坯砌墙。房子内居住的地方有平面和坡面两种凡是坡面的都是北高南低,倾斜度为5一11度,这说明当时人都是用头在北而脚向南的方式睡觉。门道大都开在南壁中央,门宽0.6一1米、长0.12一0.24米不等,从门道向外,多有一个高十多厘米的弧形台阶。
多数房址在中心略偏北处,设一个规整的圆形灶面,灶面与房面平齐或高出房面1厘米左右,灶面因长期焙烧,致使其发灰白或黑褐色。有些灶面中心还埋有一两件陶器,器物多残,有鬲、斝,也有盆、罐之类,陶器内残存有灰烬。房屋前墙有的用土坯或草泥,其余三面墙则用夯土筑成。墙壁残高多为15一40厘米,个别保存好的高1.1一1.3米。每所房屋的东西侧墙体往往向前伸出一段,形成门垛。房子门外有一片不很平整的地面,是一个小院落,较硬,有经过长期踩踏留下的路土层,厚2一3厘米。
居住的房屋内多数有柱洞,数量不定,多者四个,少者一个。凡一个柱洞的多设在房子的西部。柱洞口大底小,呈圆锥状,口径18一32厘米、深14一30厘米,周壁及底部全是用人工捣碎的细碎陶片与红胶泥掺和后夯砌而成的。有些房子墙壁内往往发现有柱基,多是不规则的大石块或未烧过的石灰石堆,旁边常放一块兽骨、鹿角或蚌壳等物。柱洞建造十分考究,碎陶片之外是用粘结力很强的胶泥土夯成,最下端做成一个半球体,球面朝下,这是当时掌握一定力学原理的见证。

文物遗存

康家遗址发掘出遗物约两百三十多件,包括陶器、石器、骨角器、蚌器等。陶器主要是平底器和袋状三足器,还有少量的圈足器,未见圆底器和尖底器。常见器形有罐、鬲、斝、瓮、豆、碗、盆,还有盘、甑、器盖、杯、盂、鬹等,未见鼎。从出土器物来看,当时人日常生活用具以陶器为主。而耕作和打猎工具则主要以石制和骨质的为主。
陶质以夹砂灰陶为主,泥质灰陶次之,夹砂褐陶、夹砂红陶和泥质红陶均较少,未发现彩陶。制法以手制为主,模制和轮制辅之。除占有相当比例的素面和抹光陶外,器表装饰以绳纹较多,篮纹也占一定比例,器形中以尖底器、三足器居多。石器有刀、斧、锛、凿、铲、镰、锤、杵等,以刀最多;骨角器有镞、锥、针、铲、凿、匕等,以镞为最。蚌器仅有刀和镞。此外还发现有卜骨和石祖。

历史文化

康家遗址是陕西境内已发现最完整的龙山文化遗存,是秦岭地区最完整的父系氏族公社文化。其村落布局成排成列,有单间与套间之分,代表了陕西龙山文化渭河下游的地域特色。白灰的发现和利用,在中国原始建筑史上写下新的一页。

文物价值

康家遗址的考古发掘,对了解陕西龙山文化晚期村落房址的布局、房子的结构、建筑程序和氏族社会的家庭组织都有很大帮助。同时康家遗址也是剖析中国原始社会晚期的社会组织结构的典型遗址。

文物保护

1982年4月,康家遗址被临潼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4月20日,康家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日,公布了康家遗址的保护范围,具体是:重点保护范围193200平方米内,即东至北喜村窑场,南至康家排水沟南50米,西至康家西北第四斗渠以西200米,北至西郝村现代葛地以北120米处。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与重点保护范围相同。
2001年6月25日,康家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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