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常住人口、户别人口、城乡分布情况
娄底统计局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娄底全市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市及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户别人口数据及城乡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8269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84634人相比,增加42362人,增长1.12%,年平均增长率为0.11%。
5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为新化县;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分别为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5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为冷水江市。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 1372199户,集体户37914户,家庭户人口为3614851人,集体户人口为2121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人。
三、城乡[6]分布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96776人,占46.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30220人,占53.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3403人,乡村人口减少43104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98个百分点。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人口年龄、性别构成情况
娄底市统计局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年龄、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年龄构成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61343人,占22.51%;15—59岁人口为2226697人,占58.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8956人,占19.3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5860人,占14.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4.85个百分点。
(二)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分县市区看,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有1个,为娄星区;其余县市15—59岁的人口比重均在55—60%之间。
二、人口性别构成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60551人,占51.23%;女性人口为1866445人,占48.7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27。
(二)各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5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下的有3个,在105 以上的有2个。
注 释:
[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娄底市统计局
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5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60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55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811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0117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078人上升为904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093人上升为189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381人下降为3601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由26353人下降到2616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6年上升至9.70年。
5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2个,在8年至10年之间的有3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02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897人,文盲率[3]由2.33%下降为1.57%,下降0.7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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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常住人口、户别人口、城乡分布情况娄底统计局娄底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娄底全市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全市及分县市区常住人口、户别人口数据及城乡分布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 | RAG-ES | 2024-09-10 |
全市常住人口[3]为38269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84634人相比,增加42362人,增长1.12%,年平均增长率为0.11%。5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县市区为新化县;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分别为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5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为冷水江市。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5] 1372199户,集体户37914户,家庭户人口为3614851人,集体户人口为2121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人。 | RAG-ES | 2024-09-10 |
三、城乡[6]分布情况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96776人,占46.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30220人,占53.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3403人,乡村人口减少43104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98个百分点。注 释:[1] 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