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4年34号)

联合创作 · 2004-01-01 00:34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

王安保等26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4〕8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2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安保     太原海关党组书记

金时峰     福州海关关长

二、以下7名同志关衔由二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

徐道文     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梁克义     太原海关关长

庞中联     满洲里海关关长

孙毅彪     上海海关关长

陈华山     南昌海关关长

何署坤     武汉海关关长

靳晨光     长沙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3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志宗     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徐淑芳(女)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副主任

胡方友     杭州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14名同志关衔由三级关务监督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

王永水     海关总署政法司副司长

邱月玲(女)    北京海关副关长

王家鹏     天津海关调查局局长

王光林     太原海关副关长

孙发贵     太原海关助理巡视员

霍守义     满洲里海关副关长

李 国     沈阳海关副关长

冯忠明     南京海关副关长

钱建中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关长

胡 泽     南昌海关副关长

魏 斌     南昌海关副关长

方幸福     南昌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

肖 力     成都海关副关长

曹灵孝     贵阳海关副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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