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7年23号)
国务院关于授予和晋升赵福地等
5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7〕6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授予以下1名同志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赵福地 湛江海关关长
二、以下1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马忠源 重庆海关关长
三、授予以下1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耿国强 贵阳海关副关长
四、以下2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韩 森 兰州海关关长
刘 丰 西宁海关关长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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