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6年17号)
国务院关于晋升和授予李喆生等
24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
国函〔2006〕28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
一、以下10名同志由二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李喆生 海关总署督察内审司正局级督察特派员
王惠丽(女)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巡视员
樊洪志 海关总署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巡视员兼主任
左 铁 中国海关出版社社长(正局级)
葛连成 呼和浩特海关关长
邢 强 南京海关关长
李多宽 南昌海关关长
赵 民 重庆海关关长
张卫民 拉萨海关关长
周凤琴(女)西安海关关长
二、授予以下4名同志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 宪(女)海关总署驻上海特派员办公室副巡视员
阎宗明 大连海关副关长
胡乃涛 深圳海关副关长
杨 建 黄埔海关副关长
三、以下10名同志由三级关务监督关衔晋升为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盛云良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中心副巡视员
焦建群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副秘书长(副局级)
曾马凯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孙竹军 上海海关党组纪检组长
顾百川 上海海关副巡视员
叶 平 宁波海关副关长
林建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郑汉龙 长沙海关副关长
叶震林 广州海关副关长
庞志江 广州海关副巡视员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