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丰宁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1年5月3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3263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029人相比,减少30676人,下降8.59%。全县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8% 下降到9.7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29388户,集体户2107户,家庭户人口为313220人,集体户人口为131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9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65838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160515人,占49.1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6.06对比,下降2.74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7925人,占17.75%;15-59岁人口191336人,占58.63%;60岁及以上人口77092人,占23.6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0663人,占15.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0.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1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93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8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23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86人增为97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952人增为13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924人减为357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030人减为31327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4]9.05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20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70人,文盲率[5]为3.43%,相对持平。
六、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
(一)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26353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8332人,占45.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021人,占54.55%。
(二)流动人口[7]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流动人口)为95729人,其中,省内流入人口为88049人,跨省流入人口为7680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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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丰宁满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5月31日)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人口总量全县常住人口[2]为3263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029人相比,减少30676人,下降8.59%。全县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8% 下降到9.73%。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3]129388户,集体户2107户,家庭户人口为313220人,集体户人口为131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9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165838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160515人,占49.1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6.06对比,下降2.74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2 |
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7925人,占17.75%;15-59岁人口191336人,占58.63%;60岁及以上人口77092人,占23.6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0663人,占15.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0.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17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93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68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23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86人增为97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952人增为130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924人减为3579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030人减为31327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4]9.05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20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70人,文盲率[5]为3.43%,相对持平。 | RAG-ES | 2024-09-12 |
六、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一)城乡[6]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26353人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8332人,占45.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021人,占54.55%。(二)流动人口[7]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流动人口)为95729人,其中,省内流入人口为88049人,跨省流入人口为7680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5]文盲率是指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 RAG-ES | 2024-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