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兰州市统计局
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兰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3594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616163人相比,增加了743283人,年平均增长1.89%。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488899户,集体户154724户。家庭户人口为3614873人,集体户人口为744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82人减少0.3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39998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2119448人,占48.6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4.72上升为105.6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18719人,占14.19%;15-59岁人口为3018648人,占69.2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2079人,占16.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9990人,占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
表1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县 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兰州市 | 14.19 | 69.24 | 16.56 | 11.70 |
城关区 | 13.49 | 70.30 | 16.21 | 11.22 |
七里河区 | 14.15 | 68.90 | 16.95 | 11.82 |
西固区 | 13.90 | 66.38 | 19.72 | 14.00 |
安宁区 | 13.12 | 73.63 | 13.25 | 9.42 |
红古区 | 16.33 | 65.40 | 18.28 | 13.42 |
永登县 | 16.82 | 60.35 | 22.82 | 16.32 |
皋兰县 | 15.04 | 64.57 | 20.39 | 14.96 |
榆中县 | 14.92 | 68.22 | 16.87 | 12.48 |
兰州新区 | 14.71 | 76.45 | 8.84 | 5.94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609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99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819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417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294人上升为2858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0557人下降为187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0532人下降为271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8505人下降为16612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10.58年上升至11.33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010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567人,文盲率[7]由3.53%下降为2.30%,下降1.23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22550人,占83.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36896人,占16.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63992人,乡村人口减少12070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82个百分点。
七、人口分布
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2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县 区 | 人口数 | 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兰州市 | 4359446 | 100.00 | 100.00 |
城关区 | 1484016 | 34.04 | 35.36 |
七里河区 | 712271 | 16.34 | 15.51 |
西固区 | 407010 | 9.34 | 10.07 |
安宁区 | 439566 | 10.08 | 7.98 |
红古区 | 143795 | 3.30 | 3.76 |
永登县 | 285549 | 6.55 | 11.58 |
皋兰县 | 125157 | 2.87 | 3.65 |
榆中县 | 473882 | 10.87 | 12.09 |
兰州新区 | 288200 | 6.61 | —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市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54772人,16-59岁人口为2982595 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永登县、皋兰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包含现由兰州新区委托管理的中川镇、秦川镇和西岔镇的人口。
[10]本表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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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兰州市统计局兰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兰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43594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616163人相比,增加了743283人,年平均增长1.89%。 | RAG-ES | 2024-09-10 |
二、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1488899户,集体户154724户。家庭户人口为3614873人,集体户人口为7445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2.82人减少0.39人。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39998人,占51.38%;女性人口为2119448人,占48.6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4.72上升为105.69。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18719人,占14.19%;15-59岁人口为3018648人,占69.2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2079人,占16.5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9990人,占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0 |
表1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 RAG-ES | 2024-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