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炳强、卢伟聪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务院(2019年34号)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炳强、
卢伟聪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19〕243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9年11月19日决定:任命邓炳强为警务处处长,免去卢伟聪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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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邓炳强、
卢伟聪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19〕243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9年11月19日决定:任命邓炳强为警务处处长,免去卢伟聪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国 务 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