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23号)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4年27号)
第 123 号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2003年12月9日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商务部部长 吕福源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的发展,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城市规划服务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现就《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独资形式设立城市规划服务企业。
二、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的其他规定,依照《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中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本补充规定由建设部和商务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五、本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21号)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4年26号)
第 121 号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2003年12月9日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商务部部长 吕福源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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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22号)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4年26号)
第 122 号
《的补充规定》已经2003年12月9日建设部第24次常务会议和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商务部部长 吕福源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外商投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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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3年第12号) 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4年27号)
2003 年 第 12 号
现公布《关于的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部长 张春贤
商务部部长 吕福源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
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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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55号)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2007年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第 155 号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9月19日经建设部第10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2月20日商务部第10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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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21号)
第 116 号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3日建设部第65次常务会议和2003年1月30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建 设 部 部 长 汪光焘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 石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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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22号)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2007年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6 年 第 22 号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已经2006年8月21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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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20号)
第 113 号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和2002年9月17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 设 部 部 长 汪光焘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 石广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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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年第53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2016年27号)
2016 年 第 53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7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杨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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