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2020-01-01 00:00

夏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863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86670人相比,减少了315人,年平均下降0.3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21350户,集体户1275户。家庭户人口为80302人,集体户人口为60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52人减少0.7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124人,占51.1%;女性人口为42231人,占48.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5.78下降为104.4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9738人,占22.86%;15-59岁人口为55902人,占64.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715人,占12.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01人,占9.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5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1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42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985人上升为882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940人下降为50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0780人上升为122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7403人下降为51441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6.69年上升至6.91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872人。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7804人,占3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551人,占6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6人,乡村人口减少305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28个百分点。

七、人口分布

全县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2 各乡镇常住人口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注释: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20776人,16-59岁人口为54864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学(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数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夏河县统计局

夏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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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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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为863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86670人相比,减少了315人,年平均下降0.36%。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4]21350户,集体户1275户。家庭户人口为80302人,集体户人口为605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4.52人减少0.76人。RAG-ES2024-09-11
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124人,占51.1%;女性人口为42231人,占48.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5.78下降为104.48。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9738人,占22.86%;15-59岁人口为55902人,占64.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715人,占12.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01人,占9.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5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1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4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42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985人上升为882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940人下降为50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0780人上升为122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7403人下降为5144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6.69年上升至6.91年。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872人。六、城乡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7804人,占32.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8551人,占6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6人,乡村人口减少305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28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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