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4年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公布 自2014年2月28日起施行)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一批向贵安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向贵安新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9项,向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9项,向贵阳国家高新计术产业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1项,向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9项,向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原实施机关要加强对新实施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新实施机关要主动承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
1:省人民政府决定向贵安新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向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
3:省人民政府决定向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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