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联合创作 · -0001-11-30 00:00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松原市统计局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市在吉林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12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22529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627092人,10年间减少21.77%,年均减少2.43%。

图1-1  历次[3]人口普查总人口

二、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28600人,女性人口为1124394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37。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840420户,集体户32006户,家庭户人口为2130955人,集体户人口为1220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0人。

    四、城乡[5]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56361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46.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6633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53.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55522人,乡村人口减少57157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28个百分点。

五、流动人口[6]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92461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8]人口为173553人,流动人口为75106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684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142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40598人,增长140.7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8440人,增长103.91%;流动人口增加452158人,增长151.2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松原市于1992年成立,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松原市成立之后的首次人口普查。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7]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县域人口情况

松原市统计局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分县(市、区)、开发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县域人口

5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1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20万人的有1个。

表2-1 各县(市、区)、开发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市 2252994 100.00 100.00
  宁江区 619364 27.49 21.28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407385 18.08 21.10
  长岭县 451620 20.05 22.19
  乾安县 205542 9.12 10.47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94066 4.18     -
  扶余市 475017 21.08 24.96

二、县域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5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区中,仅宁江区(含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共计100614人,其他县(市、区)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比重:指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口包含在宁江区人口中。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松原市统计局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297160人,占13.19%;15-59岁人口为1471333人,占65.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484501人,占21.5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2366人,占14.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9.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80个百分点。

 

 

 

表3-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252994 100.00
0-14岁 297160 13.19
15-59岁 1471333 65.31
60岁及以上 484501 21.50
其中:65岁及以上 322366 14.31

二、县域人口年龄构成

5个县(市、区) 和1个开发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有4个,在60%-65%之间的有2个。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以下的有2个,超过14%以上的有4个。

表3-2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人口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
全市 13.19 65.31 21.50 14.31
宁江区 12.73 66.91 20.36 14.09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13.51 65.28 21.22 13.66
长岭县 14.72 64.19 21.10 14.13
乾安县 11.54 65.34 23.12 14.89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13.74 69.28 16.98 10.85
扶余市 12.67 63.50 23.83 15.7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324554人,16-59岁人口为1443939人。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松原市统计局

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813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74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028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80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5121人增加为101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1851人增加为132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4780人减少为404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9825人增加为30538人。

 

表4-1 各县(市、区)、开发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市 10126 13201 40403 30538
宁江区 16663 19913 37862 20376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8368 11129 40048 34165
长岭县 6325 9634 43929 34449
乾安县 8751 13298 45922 27077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18007 16569 35243 22497
扶余市 5756 8908 39303 40048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6年增长至9.24年。

5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2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有1个,在9年以下的有3个。

 

表4-2 各县(市、区)、开发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市 9.24
  宁江区 10.41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8.84
  长岭县 8.70
  乾安县 9.26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10.29
  扶余市 8.33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75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753人,文盲率[4]由1.99%下降到1.67%,下降0.3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时光轴

RA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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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市人口情况松原市统计局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9〕20号)要求,我市在吉林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了松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12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机构组建、建筑物标绘和区域划分、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普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复查和行职业编码等各项任务,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RAG-ES2024-09-11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市总人口为22529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627092人,10年间减少21.77%,年均减少2.43%。图1-1  历次[3]人口普查总人口二、性别构成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28600人,女性人口为1124394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37。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4]840420户,集体户32006户,家庭户人口为2130955人,集体户人口为12203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0人。    四、城乡[5]人口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56361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46.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6633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53.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55522人,乡村人口减少57157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28个百分点。RAG-ES2024-09-11
五、流动人口[6]  全市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7]为92461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8]人口为173553人,流动人口为75106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684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142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40598人,增长140.7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8440人,增长103.91%;流动人口增加452158人,增长151.27%。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松原市于1992年成立,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松原市成立之后的首次人口普查。[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RAG-ES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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