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永和县统计局
永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0〕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 49946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649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13703人。减少21.53%,年平均增长率-2.40%。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21087户,集体户350 户,家庭户人口为48835人,集体户人口为 11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1.2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075人,占52.21%;女性人口为23871人,占47.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45相比增长1.7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791人,占17.60%;15-59岁人口为32129人,占64.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26人,占18.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90人,占12.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7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30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9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784人增加为1055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142人增加为126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752人 减少为3790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209人增加为29898 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 9.31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0人,文盲率[7]由2.16%下降为1.93%,下降0.23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197人,占46.44 %;(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4.0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749人,占53.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90人,乡村人口减少158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44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的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9189人,16-59岁人口为31731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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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县统计局永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永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0〕4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为 49946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649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13703人。减少21.53%,年平均增长率-2.40%。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4] 21087户,集体户350 户,家庭户人口为48835人,集体户人口为 11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1.26人。 | RAG-ES | 2024-09-11 |
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075人,占52.21%;女性人口为23871人,占47.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45相比增长1.78。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8791人,占17.60%;15-59岁人口为32129人,占64.33%;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26人,占18.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090人,占12.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7个百分点。五、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330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93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 RAG-ES | 2024-09-11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784人增加为1055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142人增加为126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752人 减少为3790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209人增加为29898 人。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 9.31年。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10人,文盲率[7]由2.16%下降为1.93%,下降0.23个百分点。六、城乡[8]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197人,占46.44 %;(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4.0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6749人,占53.5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90人,乡村人口减少1589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44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