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寺大殿
云峰寺大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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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10:44
历史沿革
云峰寺大殿始建于唐贞观年间,被唐太宗李世民御封为“安禅奉佛祝圣道场”。
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大殿重修。
云峰寺大殿重修
2017年,浦城县对大殿、山门台阶等进行修复,并建设消防水池、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
建筑格局
云峰寺大殿坐南朝北,重檐歇山顶,高11.6米;面阔三间9.89米;进深四间10.88米,按中柱前后对称,其中第一间与第四间、第二间与第三间进深尺度相同,分别为2.27、3.17米,占地面积171.94平方米。
大殿立柱20根,柱身略呈梭形。殿身6柱,高5.67米、径约0.4米;柱础为覆莲式,高0.21米、最大径0.6米,在覆盆表面浮雕有长方形的莲瓣图案。副阶檐柱14根,高3.74米、径约0.28米;柱础为素面覆盆式,高0.19米、最大径0.46米。
大殿的大木构架类型属殿阁式抬梁造,殿身七檩分心槽加副阶周匝。这一类型总体沿袭了宋代的《营造法式》制度,属于其中的“副阶周匝、身内分心斗底槽”形式,即殿身面阔仅一间,左、右次间及进深第一间、第四间形制相同,是为殿身四周的副阶;但装修设于檐柱间,故前、后及两山实际都无外廊。殿身面阔一间,用四攒补间,前、后二间各用两攒补间;里外八铺作出五杪,其中转角外转九铺作出六杪,中间四杪带有假下昂。副阶面阔三间,明间用四攒补间,次间用一攒补间;进深四间,其中前、后二间用一攒补间,内二间用两攒补间;里外六铺作出三杪,转角外转七铺作出四杪。
大殿在上、下檐阑额及柱头之上均置有普柏枋,二者在角柱处同时出头,其中普柏枋宽33厘米、高11.5厘米,阑额宽、高22厘米,上下相叠,形成T形断面。此外,大殿的上檐立柱普遍使用“叉柱造”手法,柱根立于栌斗之上,均属于较典型的宋元时期做法。此外还有一些体现地方特色的建筑手法,大殿正脊中有陶制葫芦,尾呈鳄鱼形大口吻。抬梁圆顶混合式结构,内檐如意斗拱叠架,假昂起装饰作用。柱网排列规整,柱础为复盆式莲瓣纹,镌刻“明成化拾捌”“单消除”“寿炎”等字样。
大殿木构架中体现出来的地方手法,主要有外转斗拱出跳用单拱承托素枋,而里转斗拱出跳不出横拱直接用华拱承托素枋;里转斗拱在第二跳、第三跳华拱上多加斗;隔架斗拱座斗底部用蜀柱垫托、重拱上方并列五斗等做法。拱上多加斗的做法,在明末清初的岭南与闽南建筑中,已经发展成为相当常见的建筑手法。
云峰寺大殿
文物遗存
石刻碑
云峰寺大殿有保存完好的柱础题刻、额枋墨书、石刻碑等。有《云峰禅寺碑记》《上原里云峰寺记》,柱础题刻,额枋墨书等,对云峰寺的历史沿革和历次维修等有着详实,可靠的记录。大殿石刻碑至今还清晰可见碑文。
历史文化
文物价值
云峰寺大殿保存完好的柱础题刻、额枋墨书等,不仅记述了云峰寺的地理环境、庙宇兴废修葺、主持僧的师承来历、捐舍人的公益行为等,还记载了寺庙的田产四至、庙产收益等,对闽浙古代寺院经济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云峰寺大殿作为福建省为数不多且保存基本完好,又有明确纪年的明代大式木构建筑,不仅丰富了闽北及相邻浙、赣等地区早期建筑的资料,也对这一地区明代建筑的年代判定等具有标尺性意义。大殿“七檩分心槽加副阶周匝”这一独特的殿身做法,以实例的形式,注释了宋《营造法式》“副阶周匝、身内分心斗底槽”形制在闽北地区的沿袭与发展;同时,大殿自身具有很多元明时期的建筑手法,为研究我国南方明代殿堂建筑在由宋入明这一时期的技术发展、演变与传承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保护措施
2001年,云峰寺大殿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3日,云峰寺大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保护范围:建筑外墙,向东延伸150米至山门正对的山脊,向南延伸100米至山脊,向西延伸150米至山脊,向北延伸100米至山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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